偶尔打开旅游网,被吓了一跳。投诉者情绪激动得一塌糊涂,岂止怒气冲天?简直是“血泪控诉”:有人因在寨子边随地小便被打,过路车辆被当地人敲诈勒索;有的在海滨名城吃海鲜挨宰,有的被旅行社“涮”得南北不辨。至于航班误机、导游强迫购物、遭遇黑商户欺诈等,更不在话下。有网友建议,每次出门,最好由自己组团,团里还要有记者和律师,人凑得越多越壮胆——又不是过“景阳岗”,何必呢?有道是:“观光路上有“妖魔”,磨刀霍霍待远客。“唐僧”长得白又胖,来了一个宰一个。”听听,面对这份凶险,谁还敢踏上征程?
其实,多数游客不会遇上这么多倒霉事。和人生一样,既能看到彩虹,也会遇到风雨,没什么大不了的。出门在外,哪儿能事事如意,像呆在家里那般舒服?倘若遭遇不快,双方最好能通过协商解决,实在不行,找有关部门正式解决。大可不必受了些许委屈,便率性发出“不到某某景点旅游”的号召,或不负责任地大肆攻击某个城市。今夏我到额尔古纳河畔一个小镇玩,事前浏览网上信息,见有的网友提醒那儿有陷阱,有的客栈会给你端出一盘80元的黄瓜。其实到了地方一看,满不是那么回事。不光被褥干净,饭菜量大,到河边骑老乡的马,钱给多了人家还不要。我们感到,过重的戒备心让这趟旅行失色不少。
事实上,确有某些景点的商户,堪称心狠手辣。这路人把游客当成“唐僧”,只要逮住机会,便狠狠宰一回,反正您一生只取一次“经”。俗话说,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哪里景点只要有几粒“老鼠屎”,很容易臭名远扬,害得游客敬而远之。故此,景点应该像爱护眼睛一样珍惜自己的声誉,因为这关系到大家的饭碗。试看《西游记》中残害唐僧的妖怪洞,有几个能完好无缺?有专家分析,当游客遇到纠纷,遭受的是经济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往往后者更重。一般来说,游客可分成两种人:一种是“鱼肉”型,特指那些毫无怨言、任人宰割的乖乖客。他们回家后一翻报纸,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传说中的“冤大头”。还有一种是“勇士”型,他们时刻保持警觉,坚决与导游及景点斗智斗勇。其实,不管“鱼肉”型还是“勇士”型,您都是一位失败者——因为你的游兴已被败坏。曾有专家对游客提出忠告:旅途中很多人会过于关注酒店的设施是否上档次,坐的是哪家航空公司的飞机,却偏偏忘记带上一个重要的“行李”——快乐。认识一位老板,此人于百忙中抽暇参团看雪山。一路上,饭菜是凉的,他不恼;下榻宾馆无故降级,他不争。最后一天,由于导游的明显失误,游客们只好坐着当地的“蹦蹦”赶飞机。按说,这回该急了吧?还是没有。回来后他乐呵呵地向员工描述说,雪山很漂亮,“蹦蹦”有味道。我并非歌颂“无原则”的游客,而是想说这个人很聪明:他懂得保护自己的好心情。心情这东西很娇气,一旦受伤,整个游程都会变成“干面包”。
一个和谐的旅游境界为:山清水秀人守法。游客不是“唐僧”,旅游工作者也不是“魔”。众所周知,很快,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国的“帽子”就要落到中国头上。为了这一大好局面,也为了各方长远利益,所有从业者都应远离“妖怪洞”。既要养护好 5“A”级优质景点,更须建立5“A”级的旅游监管服务系统,确保天下“唐僧”心情喜悦,一路平安。而“唐僧”也不能一味做和平主义者,虽说不必拥有大徒弟那般本领,但至少应怀揣“武器”上路——那就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