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从广东省质量技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下半年,广东省局将突出产品质量监督的“四个重点”,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以此全面提升全省产品质量水平。
首先是突出监督抽查产品重点,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前瞻性。今年下半年监督抽查工作要继续针对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并通过对以往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分析,对一些长期以来行业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的产品,继续跟踪抽查,并加大抽查力度。另外监督抽查工作要有前瞻性,对一些可能会出现行业性质量滑坡的产品,要认真研究,及早布置,提前做好监督工作,把可能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其次是突出重点监管企业,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实施抓小稳大政策,突出重点监管企业,以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企业为重点,逐步解决小型企业产品性能不稳定、可靠性不强、合格率不高等制约广东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高的问题。另外,对连续两次省级以上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加大跟踪监督检查和后处理工作力度,坚决执行移送查处、曝光、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和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后处理工作措施。
三是突出重点检验项目,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下半年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要继续以突出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项目和主要性能指标为主,少搞全项目检验,这样不但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又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监督抽查工作的时效性。要制定监督抽查细则,在全省范围统一检验项目,统一制定规则,提高全省监督抽查的职能性和可比性。
四是突出重点监督区域和行业,加大整治力度。下半年继续对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省级以上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函告当地政府,并向当地质监局发出质量警示,督促各地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力争将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解决在发生之处和萌芽状态。省级监督抽查要将区域性质量问题作为连续跟踪抽查的重点,地方质监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连续三年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的,要追究当地质监部门领导职责。
与此同时,将开拓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新模式。借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等模式,探索建立新型、行之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查监管模式,把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检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将源头抓质量真正体现在实际工作和成效中,积极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来加强和提高质量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产品质量监督电子监管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