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高度,提出的治国理政战略目标和重大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和谐社会建设与质量技术监督息息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保持党的先进性,应坚持质监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实现社会和谐,创造美好未来,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有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一是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办理质检事务必须依法行政。按照质量技术法规监督和施检。二是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必须判定公正准确,处置公正无私,行政许可设置审批公开公正。三是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技术执法优势,依法打假治劣,促进企业讲求质量诚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安全。四是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改革创新,既把关又服务,让质量不合格产品不能流出“厂门”,又要激发质量主体活力,帮助企业科学发展,使产品更多更快地走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五是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健全和完善各种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食品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区域监管责任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经济秩序稳定,确保人民安康和社会安定。六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特征,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既能有效减少由于终端发现质量不合格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又能在社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科学应对,确保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衡量质量技术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我们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工作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五民”工作,即以“为民”为宗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历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让老百姓吃上合格放心的食品;以“安民”为保障,重点开展好对食品、建材、农资、电器、特种设备等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以“便民”为重点,全局各项业务、咨询、来访、投诉等事项,均由“一站式”窗口统一受理,同时开辟网上办事平台,提高工作效率;以“爱民”为载体,利用“3.15”、质量月等各种活动,在社会中大力宣传质量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氛围,努力开展多种便民亲民服务,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利民”为重点,积极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技术机构关注客户需求,主动提供服务,做好跟踪反馈,确保服务质量。
二、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做好质量技术服务工作,是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一是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服务窗口的观念。我们要在全局叫响“人人是环境、个个是形象、岗岗是新风”和“谁砸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的口号,教育干部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好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服务经济与提高服务能力的关系,政府满意与群众满意的关系,工作目标与具体指标的关系,事业发展与队伍建设的关系,真正树立“服务质监”的理念。二是要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帮助企业提高质量水平。三是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假治劣的执法力度,从源头打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视维护外商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利。五是加强诚信建设,通过对各类企业建立数据库,构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三、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加强行风廉政建设
我们要紧紧围绕质监事业的发展目标,构建符合质监工作实际、具有质监工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败寓于质监各项工作之中,着力解决在构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决策权,切实加强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各级班子决策机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法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办案机制,实行“查、办、审、定、结”五环制约办案法,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建立严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行为的内部合议、审核制度、执法不作为追究制度等,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审批权,对涉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职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坚持许可标准,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得许可,同时严格把住企业申请受理环节,该受理的不能借故不受理,不该受理的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乱受理,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四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财务权,严把报帐关、出入库关,加强对资金运作和资产管理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人事权,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六是要进一步规范和监督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推行“八个一”的监督管理措施,即一公示,就是全系统各单位都通过制作政务公示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政案件办理程序和处罚依据,技术机构的检验检测项目及能力,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等,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一查,就是纪检监察人员每半年对执法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及质量技术监督规章、廉政勤政、履行职责、执行“六条禁令”等情况进行一次执法监察检查;一卡,就是质监人员每到一个单位开展业务活动,都必须将“行风监督卡”交由服务对象填写、封装反馈回单位,使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直身于单位领导和服务对象的双重监督之下;一表,就是对重点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工业园区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收费明细表》,明确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金额,实行按“表”收费;一审,就是每季度对全系统各单位罚没款进行一次审计,及时揭露已发生的罚没款违法违纪问题;一谈,就是由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同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以及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提高免疫力,筑牢思想上的廉政防火墙;一考,就是抓案件质量考评,对局属各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每人抽5-15件案件,采取相互评卷的方法对执法人员发现案件存在问题的能力进行考查,按《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打分,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一评,就是每年召开一次行风测评会,请行风监督员从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层面对全系统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行政执法、检验检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评定。促进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五不许”、“八严禁”和“六条禁令”等规定,做到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