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同安的陈先生因孩子生病,凌晨出门买药,七八家药店都是大门紧闭,或根本没人出来服务。经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药店“24小时服务”的承诺形同虚设。
其实,2004年开始实施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就已明确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要保证24小时供应。
但在现实生活中,此类事件并非个例。毋庸置疑,有关方面制定药店应保证24小时供应的规定原本是为了给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可现在药店却几乎都不买账。这样非但不会便民,反倒会造成误导。要是患者因此延误了病情,后果不堪设想。
而药店方面想必也是一肚子苦水,24小时营业说起来很轻松,想要做到却实在难度不小。晚上店里得安排员工值守,不仅会增加不小的开支,安全也面临一定的问题。而晚上市民若真患了急病一般会首选立刻上医院,光顾药店者并不多,这一块的收入很有限。
所以,规定若只停留在纸面上,想必就只具备“观赏性”而已。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首先好好调查一番,若是药店24小时营业确实意义不大,干脆取消算了,免得药店怨声载道,群众被忽悠。而要是群众确有这方面的需求,那么就应加大监管力度,不折不扣地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