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食安办下发通知,就加强国庆、中秋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
一是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高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把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预防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结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月饼、快餐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质量监测;加强对举办活动重点单位餐饮、聚餐集中的酒店、旅游景区餐饮店的监管;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小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等的监管力度;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广泛宣传,强化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按照《宁波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与发布办法》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规范信息发布途径,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节日值班,保证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有关信息,进一步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严格按照《宁波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