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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食品公司售20吨毒凤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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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一家食品公司在其生产的20余吨泡凤爪里疯狂添加两种防腐剂,且均严重超标。质量技监部门查处时,该公司已将大部分产品销往成都数家食品批发市场。近日从高新区法院获悉,被成都市列为2004年十大食品案件之一的“张记泡凤爪”案近日宣判,成都市甜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甜佳公司)经理和厂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质量技监检查:凤爪防腐剂严重超标


去年8月19日,高新区质量技监局在检查甜佳公司的产品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泡凤爪防腐剂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并违规添加了苯甲酸。据质量技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在肉类食品中,添加防腐剂山梨酸的标准为每千克不能超过0.075g,但甜佳公司的这批泡凤爪每千克含量达0.5g;苯甲酸的标准为“不得检出”,但这批泡凤爪的实际检验结果为每千克含量5.4g,均属于严重超标。同年9月7日,高新区质量技监局在下达扣押通知时,甜佳公司已将大部分泡凤爪销售处理,仅有价值300余元的货物被扣押。高新区质量技监局随即将该案移交高新区公安分局处理。

警方调查:4个月泡出20吨毒凤爪


据警方调查,甜佳公司从2003年10月开始生产泡凤爪,因公司经理名叫张友伦,所生产的凤爪故命名为“友伦牌张记泡凤爪”。去年5月开始,天气渐热,张友伦担心泡凤爪容易变质,于是就和生产厂长曾秀文商量,由曾在泡凤爪中加入防腐剂苯甲酸。
张友伦和曾秀文归案后一再辩称,他们只是在天热的时候才对部分泡凤爪过量添加了防腐剂,而警方核实,该公司在泡凤爪中加入防腐剂是从2004年5月开始,直到8月19日高新区质监局检查后停产为止,一共生产了4个多月,共20多吨,并且基本销售完毕。

法院审理:厂长经理各判六个月


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甜佳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金5万元。张友伦和曾秀文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5万元。

专家:防腐剂过量有损健康


据专家介绍,苯甲酸、山梨酸等食品添加剂超标,将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其中苯甲酸添加到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如果超标将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长期过多食用苯甲酸还可能导致人体肠胃功能、血液酸碱度失调、妨碍钙物质的吸收,造成肝功能受损。

作者:杨善和 李东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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