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在中国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从2004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至今已有五六年时间,丰田不是第一家,也不会是最后一家,今后召回还会不断发生,我们希望召回的事情尽量少发生一些,因为召回,除给消费者造成麻烦,还会造成心里上的不适,对厂家来说,更是一种巨大经济损失,增加了额外成本。
召回制度是一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制度,特别是对人身安全的保护,是工业经济进步的表现。关爱生命,对于汽车这种关乎人类生命安全的产品,意义特别重要,其他工业产品有了质量问题,也就是保修、退换,还没见像汽车这种频频召回的事情。召回制度也是对厂家的一种约束,有一把召回的“达摩克斯剑”悬在头顶,厂家对质量问题就不敢掉以轻心。如果是厂家主动召回,则体现了社会责任心。
从中国这些年的召回事件看,除2000年三菱V31是因为在行驶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引起连串的召回,其他的召回基本上都属于“防患于未然”,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汽车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产品,它的构成有说几千种零件,有说上万种零件,牵涉的层层配套企业少说也有几百家。这样广大的面,任何一个部件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到汽车质量,还有采购、物流等环节,都可能造成对整车质量的影响,不同质量缺陷造成的后果也不相同,单单讲召回车辆数量的多少,不是评判一家产品总体质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