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委联合宣布,自9月1日起,取消实施4年多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据悉这是对2008年12月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决《管理办法》违规的回应。取消此《管理办法》也就意味着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今后将不再按整车征收关税。
据了解,为了防止跨国汽车企业以半散件进口方式在中国国内组装整车,以偷逃关税,中国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进口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零部件关税为10%,整车关税为25%。这项规定一出台,就招致了欧美国家的竭力反对,但它在维护国内制造业健康发展方面,还是起到了很大的成效。尽管中方明确表示此举为了防止一些跨国汽车企业在中国组装整车,偷逃关税。但2006年欧盟、美国联手向WTO起诉中国的《管理办法》违规。经过两周审理与上诉程序,WTO上诉机构终裁判定该《管理办法》违反了国民待遇的规则,中国不得不取消这项规定。
有关专家认为,《管理办法》变动后,将主要影响到一些中高端国产车,尤其是国产化率未达到40%的产品。如上海通用汽车的赛威、凯迪拉克,但这些产品占上海通用总销量的比重并不大。由于北京奔驰国产化率低于40%,因此外界普遍认为,此次北京奔驰将成为受益者。另外,取消《管理办法》对汽车零部企业整体影响甚微。专家认为,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大多数合资车加快了国产化率步伐。对一些已经进入合资企业零部件采购体系的企业而言,政策变动并不会减少其订单。对于本土采购比例不高的核心零部件企业而言,更谈不上受政策变动影响。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出一些担忧,认为《管理办法》取消后,国内企业需要认真研究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才不至于对中国市场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影响。一方面要强化出口,使相应的难点性问题,得以在很合理的国际市场环境下消化;另一方面还应在国际相应的问题上据理力争,才能更多地保障中方企业权利。这两个方面,都应该是眼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更多业内人士提议,应该关注中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中国汽车产业过去过于重视整车,而轻视零部件发展,对本土零部件企业的保护不够,外国零部件厂商在中国建厂没有数量、股比的限制。因此即使合资企业提高了国产化率,它们采购的零部件很多都来自于国外零部件企业在中国设立的独资或合资公司。而中国本土零部件企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新思路来发展中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