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出口商品合格评定体系是当前对外贸易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所需,也是解决目前检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人力不足、安全卫生环保检验监管相对薄弱等问题的要求。
合格评定是指直接或间接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任何活动。在我国,合格评定活动有: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合格评定体系是指为实现出口商品合格评定目标而设定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它包括合格评定所需的技术规范、工作制度、合格评定程序、资源保障及反馈机制等。这些要素相互关联,并依据现代质量管理原理,彼此形成闭环,持续改进,螺旋上升。
市场准入是合格评定程序运行的前提条件,风险分析是合格评定的基本方法,分类管理是合格评定体系的基础制度,日常监管是合格评定体系的核心构件,抽查检验是合格评定体系有效性的验证工具,信息反馈是合格评定体系的持续改进措施。
合格评定体系是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合格评定促使传统的检测放行转变为全面的合格评定,从以个人判定为主转变为公开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判定为主,从“事后把关”转变为“事前把关”,是合乎经济发展潮流的先进的检验监管模式。
合格评定体系大大提高通关效率,规范了监管行为。把监管内涵由产品检测延伸到企业的诚信管理、风险分析,切实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安卫环及反欺诈项目上,通过对重要的质量性能指标进行重点监控、动态管理,实现多批次快速核放。在工作方法、内容、程序等方面作出规范性指导,统一了执法尺度,避免因人而异的判定结果。
合格评定体系有利于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和产品质量水平。逐步建立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理念,并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简化报检手续、降低抽查比例、实现快速通关等优惠措施,培养企业形成自觉的、良性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氛围。
合格评定体系有利于优化使用检验检疫资源。合格评定体系针对产品的高风险项目实施相应的加严措施,而适当减少低风险项目的检测,既做到监管有的放矢,又优化了检验检疫人力物力资源。
一、实现“管商品”到“管企业”的转变。摆脱对报检批的依赖,把重点转移到监管企业生产合格品的能力上来,这是合格评定体系的重要理念。要强化“管企业”的理念,必须做好企业的分类考核,并根据企业分类类别实施差异化管理。2009年,中山局对辖区743家出口电器企业重新进行了严格的分类考核。差异化管理效果明显,辖区内企业的初检不合格率大大降低,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实现关注企业微观商品质量到行业宏观质量的转变。合格评定体系中,风险分析是一个基础工作。中山局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整理,形成各类产品的风险因子评价依据。现已累计完成电器类产品共计36个品种的风险分析,使监管工作中更关注各个产品的敏感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增强了检验监管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从而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
三、实现个人判定到程序化判定的转变。我们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及时完善、更新作业指导书,实施规范操作,实现程序化判定。早在2004年,作业指导书就是中山局争创管理示范局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合格评定体系三级文件的要求,我们去年对机电产品类作业指导书进行了大篇幅修订,形成了涵盖14个大类近百种产品的合格评定体系第四级文件。这些指导书不仅是新人的上岗培训教材,同时也是我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质量检查时采用的评价标准。
四、实现检测放行到监管放行的转变。抽查检验是合格评定体系有效性的验证工具。我们根据出口商品风险分析、企业分类管理或诚信评价的综合评定结果,设定好监管规则和抽检规则。在检验监管机制上,引入“监管批”理念丰富了“批”的内涵,通过“监管批”与“报检批”的有机结合,“监管批”判定合格的,对应的多个“报检批”整体放行,实现了有科学依据的多批次快速核放。
五、实现单人专责制到岗位集体负责制的转变。我们根据合格评定体系理念,对监管人员按产品种类进行了分组,组员之间须熟悉彼此工作内容和企业情况,不同组别须熟悉机电产品监管的一些基本操作,改变过去单人专责制的做法,实行岗位集体负责制,使检验监管工作更加透明化、公开化。最终实现了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增加了下厂次数,基本满足了抽批检验、年审抽样、不合格跟踪等监管任务的需要。
六、实现诚信管理由无到有的转变。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级管理,是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的重要手段,是下一步改革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重要基础。从2009年6月开始,中山局全面启动信用管理系统,不同信用等级企业享受差别化待遇。企业信用等级分A、B、C、D四个级别,按“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原则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