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加油站计量管理和行业税收征管,推动国家燃油税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全省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计量性能和税控装置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常山县质监局、常山县国税局于7月6日、7日联合开展全县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计量性能和税控装置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重点检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机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铅(签)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是否存在使用擅自改动或拆装的加油机;是否存在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计量作弊的行为;加油机实施软件维修升级后,是否经检定合格后投入使用等。
两天中,常山县质监局共检查加油站11个,检查各种加油机41台。从检查情况看,全县加油站计量管理工作基础较好,检查的41台加油机检定证书全部在有效期之内,受检率达到100%;各加油站都能在加油机明显部位张贴检定合格标签;抽查的41台加油机计量性能都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仅一台接近负偏差极限。检查没有发现擅自拆卸计量器铅(签)封、擅自改动或拆装加油机以及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计量作弊的行为,停用加油机油枪都用铅封封死;加油机维修等,都能及时与加油机检定人员及时联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但检查发现个别加油站张贴检定合格标签字迹不清,个别个体加油站仍然使用不带税控装置的老式加油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