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承办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发布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忠敏主持,并代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李忠海主任就该标准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王凤清主任就该标准的重大意义和具体实施工作作了说明。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国家标准于2004年4月5日审定通过,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是我国实验室安全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以及认证认可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工作步入了科学、规范和发展的新阶段。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4)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负责起草,该标准的编制主要参考了ISO 15190:2003(E)《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和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二版(修订版),2003]的基本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标准就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实验室的建设原则作了规定,同时还规定了生物安全分级、实验室设施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等方面内容。该标准还根据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护措施,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分为4级,Ⅰ级防护水平最低,Ⅳ级防护水平最高。以BSL-1、BSL-2、BSL-3、BSL-4表示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动物实验室的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确定了不同等级水平实验室的建立和评价标准。
随着一年前非典疫情在我国和其他国家的爆发,不仅引起了我国社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警惕,而且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自去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就加强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工作,并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但是,近期在新加坡、台湾和北京相继发生的实验室医务工作者非典病毒感染传播事件,使得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隐患成为了现实危害,也暴露出我国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制上存在的不足。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利于促进我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防止类似生物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
承担该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的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已经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一整套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价认可文件和编写了相应的宣传资料,并培训了一批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评审员。国家认监委已授权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按照GB19489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评价认可工作。
来自卫生部、农业部、科技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该标准相关的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生物安全实验室代表和有关新闻记者共120余人出席了此次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