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将乐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工作会”。将乐县建设局、各乡镇质监协管员以及各气瓶充装单位、乡镇经营门点、实瓶库负责人等近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近年来该县气瓶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进行了回顾,在总结整治经验肯定成绩时,查找存在的不足,并对气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会议的召开对遏制外地充装单位产权报废瓶流入和非法异地充装等行为有所抬头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等方面起到较大作用。
会议重申,各气瓶充装、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严禁非法异地充装、严禁充装销售超期未检气瓶以及检验不合格或报废气瓶等行为,强调了气瓶充装、销售单位是气瓶安全的责任主体,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的安全形势,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识气瓶安全的重要性,保证充装、销售和使用安全;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气瓶充装单位、销售门点的安全监管,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全面规范气瓶充装、销售行为,扫清监管盲区死角,预防气瓶事故发生,维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