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一个正值青春的年龄;15年,一个满载收获的历程。1992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质量技监部门开始了执法打假工作。15年来,执法打假一举改变了质量技监部门的形象,打出了威风,打出了有为、有威、有位的新局面,质量技术监督事业随之有了大发展。
执法打假是突击队,是刀尖。在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的情况下,执法打假有力度,有突破,从而带动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开创了新局面。
但是,随着打假的步步深入,与之形成的斗争也渐渐处于一种拉锯胶着、攻坚破难的状态,难点和焦点问题依然凸显,打假难度越来越大。
新的挑战
记者最近对全国的部分基层质量技监局的执法打假状况进行了调查采访,其难点集中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暴力抗法打假受阻
先来看江苏省质量技监部门对苏南地区的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及销售市场进行清查行动的场景:
当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宜兴市新建镇的宜兴市东方工艺帽厂时,这里的工人们正在厂房里作业,地上摆放着上海大众等8个汽车品牌的配光镜模具,仓库里堆放着大量的汽车配光镜。面对突然到来的打假人员,造假分子刚开始有些不知所措,接着便对抗打假。当随行打假的一汽大众汽车配件厂厂方代表清查假货时,他们用软皮管水龙头扫射,两人衣服被打湿。当造假设备被封存并搬上执法车后,造假分子又多次哄抢,大部分造假模具被抢走。当执法人员阻止他们哄抢时,几个为首的造假分子推推搡搡,并将一名执法人员眼眶打伤。当装满假货的执法车要离开时,他们堵上大门,十几个人搬来几条长凳,横坐上面挡住去路。紧张的气氛一直持续到当地增派公安人员前来配合,执法人员及被扣物品才得以撤离。
再来看江苏省如皋市质量技监局查处“假酒村”的另一个场景:
时间为一个深夜的零时,当如皋质量技监局稽查大队在磨头镇兴韩村现场再次查获假冒白酒时,大量崭新的成套白酒包装箱足有两大卡车。更令人震惊的是,造假者不仅阻止执行公务,而且公然召集40多名村民暴力抗法,一名稽查人员当场被打翻在地,幸亏警方及时赶到现场,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样的场景,我相信,对基层质量技监局的执法人员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他们所遇到的,有的甚至比这些更危险,有的更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如“执法为民的质检卫士”周志涛等。
基层的执法人员说,执法一遇到暴力抗法,执法现场就较为混乱,当事人拒不承认,证据较难落实,相关人员很少得到应有的惩罚。暴力抗法往往发生在一瞬间,违法造假者狗急跳墙,仗着人多势众,趁乱逃离现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时间一长,质监执法人员就产生了畏难情绪,不利于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
处罚过轻有恃无恐
在执法岗位上干过多年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当中没少碰到这样的事儿:在捣毁了一个制假售假窝点后,过段时间又会在新案子上重新遇到当事人。制假者经常在稍作“休息”后,便重操“旧业”。据了解,这一重复制假售假的现象目前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已成为打假工作中的一道难题。
执法人员认为,除了过去那种对当事人查处后就不再问津的原因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目前在我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行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并且处罚力度不够严厉,特别是在众多法律、法规中根本没有授予打假执法机关关于扣押、查封的手段。往往明知是假货,也只能封存,还得由当事人保管。而依法进行处罚时,由于行政罚款数额低,交给司法机关处理条件又不够,往往对违法者不会伤筋动骨,这使制假者没有重罚重赔的风险。
另外,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也是一个原因。河南省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现有的国家法规条例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已经相当明确,且各地方也从严制定了一系列执法规定,但这些法规、条例却往往由于可操作性不强而导致执法难。该负责人举例,例如执法部门查获了一宗制假案,制假人员已承认了所有犯罪事实,但到了真正处罚阶段时,却因没有明确的销售账本而无法定罪处罚。该负责人还表示,对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就更难取证了,因为市民的日常食物链比较复杂,且不会专门索取卖方所售食品的凭证,没有凭证是很难定罪的。
据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反映,目前的惩处方式主要是罚款、没收,在追究刑事责任上不具体、不明确。比如,有关法规规定,可以按照假劣货值的多少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上最终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少之又少,因此对造假者起不到震慑作用。
地方保护屡屡作祟
去年6月,新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对假劣建材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在伊宁县,检查组发现一家正在生产“开口锭”的小炼钢企业,质量技术监督局两次执法得不到支持和配合,致使违法生产者携带设备和产品逃逸。有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把那些淘汰的小钢铁当作地方经济的“台柱子”,把钢材打假与发展地方经济对立起来。还有的县市领导甚至召开协调会启封已经被查处的小轧钢企业,并要求本地有关部门给予支持。据新疆劣质钢材打假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制约因素使钢材打假面临很大困难。
新疆的事情并不是个例。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全国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给打假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保护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市场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有“先发展,后规范”的思想,不准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搞封闭式经营,等到假冒伪劣成了气候,问题成了堆,再去规范。例如某地的专业批发市场,市场还没完工,地方领导出台了许多条条框框,不准这家检查,不准那家检查,总之不让任何单位插手,最后导致该市场成了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原来热火朝天的市场变得“门可罗雀”。还有的地方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和面子,对一些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案要案不让查处,已被查处的也想方设法不让曝光;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包庇、保护制假售假者,充当假冒伪劣分子的后台,给其通风报信,为制假售假者出面讲情,给打假工作人员施加压力等等。
据基层执法人员反映,制假者有的租郊区民房,有的在批发市场租摊位,作为制假的窝点,而销售假货的又多为个体户、小商店或集贸市场。如今的制假者不只是简单的手工劳动,有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大部分都能上规模、上档次。而一些地方领导或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利益出发,对当地制假售假行为无动于衷。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提前就开始打招呼,该取缔的要变通存在,该重罚的象征性罚几个就算了。
因此,地方保护主义使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受阻,形成了一种“进不去,查不着,罚不动”的不良形象,造成优难胜、劣不汰,造假分子依旧逍遥法外,使造假分子形成一种“不怕打假”的恶果。
联动机制尚未形成
打假仅靠质量技监部门很难奏效。这在各地的基层执法人员当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据一些基层执法人员介绍,假货的生产现场一般都设在居民房中,造假者一旦遇到突击检查,基本上都有人事先通风报信,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时,房主又拒绝供出造假者,并声称与己无关,严重干扰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加上行政执法没有什么强制性手段,案件难以深入。其次是警方对此类制假案件,因制假货价值不够,难以介入立案调查。质量技监部门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拒不履行,提交法院强制执行也是不了了之,给执法打假的有效性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
除了以上的原因外,打假合力也不够。近几年各执法部门根据国务院要求,组织了一系列打假联合行动,打出了声势,打出了成效,但从总体上说,打假工作协调、配合还很薄弱,打假力量过于分散,未能形成综合整治的功效。几年来,各地在开展打假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实施中还存在各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况,难以形成强大的声势。同时,部门职能交叉也消耗了不少力量。在打假工作中,部门职责不清、权力交叉、相互掣肘现象时有发生。有时企业在打假中不知该找哪个部门合适,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由于查处权过于分散,规定模糊不清,部门互相推诿现象时有发生,重复检查屡禁不止,部门、企业都为此付出不少代价。仅仅依靠质量技监部门一家打假,力度显然不够,建议应与有关部门联手,共同打假。
造假技术识别困难
国内媒体近年来报道了大量利用高科技造假的事件,譬如牛奶造假,在1990年前多是在奶源上做手脚,如往鲜奶中掺自来水或者为了使牛奶看似浓稠,往牛奶中掺滑石粉,再大量加水稀释,使奶量瞬间成倍增长。2003年前后,一些造假者开始用与牛奶毫无关联的物质造奶,其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震惊全国的阜阳假奶粉事件就是这样造出来的。
采用高科技手段来制造假近年来屡见不鲜,据基层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造假行为已经由原来的作坊式低水平造假发展到由正规企业采用高科技手段来制造假货。部分假冒伪劣产品采用了高科技伪造手段,运用原有的一些检测方法根本无法检出违禁成分,增加了查处的难度。
一些执法人员反映: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技术和组织,运作手段。过去制假者以小额资金、少数民工,运用简陋设备、粗劣技术及材料生产假冒商品。现在,越来越多地发现了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甚至于境外组织运用巨额资金、先进设备、高质量原辅材料、包装物从事制假勾当。看得见的部分,与真品几无差别。
新的办法
屡禁不止的假冒伪劣商品已经成为市场上的毒瘤,而造假者制假贩假藏假的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有的和执法人员玩起了“地道战”,有的又大玩“游击战”,给执法打假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当党我人民需要时,如果我们冲不上去,那要我们这个部门还有何用。”面对诸多的困难,质检人表出了这样的决心。在假冒伪劣的面前,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深刻认识和总结打假工作的基本规律,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真正拿出了新招,用创新来鼓劲,用创新来保证打胜仗。近几年,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南方地区,打假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层出不穷。这里只总结其中的几个:
属地化源头打假责任制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对人员少、任务重、责任大等实际情况,从建立长效打假机制着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的原则,通过逐级签定打假责任书、建立区政府联席会议和镇街定期分析会议制度,构筑务实高效的内部打假联动机制和外部属地化协管员、监察员网络,将打假工作列入地区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内容、明确重奖重罚的奖惩措施等多种方式,属地化打假责任制取得了突出成效。
今年3月,广州全面推行打假属地化管理,目前全市已聘请1300多名打假协管员(俗称“打假线人”),形成由质量技监部门执法人员、专业调查公司、企业打假人、打假协管员四部分组成的打假网络。据了解,现时广州市至少有100多家专业调查公司,规模较大的公司都聘有10多名专职打假人,规模较小的也有3~5人,使专职打假人队伍不少于1500人;全市品牌企业几乎都成立了专门的品牌维护部,与广州市质量技监系统存在紧密关系的就有70~80家,企业打假人不少于500人(有众多下线人员)。另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市质量技监系统的在编人员为1060人。按此数据统计,广州现有专职打假人员就达4500人,平均每1.65平方公里就藏身一名专职打假人。
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打假属地化管理制度的推行,广州市打假力量不断增强,全社会参与能动性也有所提高,令制假贩假现象有所减少。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今年破获的制假贩假案件比去年增加30%。从去年7月份至今,由打假线人举报的案件就达80多宗;而由打假线人现场参与协办的案件则达30%,海珠、白云、芳村、花都等区甚至高达50%~60%;一些现场复杂、难度较大的案件,在打假线人的协助下都得以顺利查处。
辖区打假责任制新发展
深圳市质量技监局宝安分局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主题,将全区企业划分为若干责任片区,分局全员参与,组建相应的监管组,明确责任人,人人负责,人人巡查,做到对违法情况早发现、早查处、早控制;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将全区37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1家激光视盘机生产企业和39家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位置准确标注在电子地图上;协调区政府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了地方政府“打假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责任,形成了分工负责、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打假工作快速反应机制。查处的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仅去年查处的VCD制假案件就同比上升640%,一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迅速成长,有9家企业的11种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
浙江省诸暨市质量技监局,将监管重心下移,在县以下建立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所,并组建了所、镇、村(社区)三级质量安全协管网络,建立了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他们将质量安全协管员的角色定位为“六大员”,即质监法规的宣传员、质量安全的巡查员、行政执法的侦察员、质监服务的联络员、质监行风的监督员及消费纠纷的调解员。
山东省新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当地政府机构的支持下,在行政辖区内设置若干分局,作为县级局的派出机构,专事区域监管职责,将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职能有效集中,实施服务、管理和执法为一体的综合区域监管。
江苏省连云港市质量技监局通过化肥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打假责任制体系,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政府领导逐级分片包干责任区,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的打假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制,各职能部门与政府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明确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小化肥问题反弹的职能部门一把手,根据反弹程度,对照“责任状”,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去年8月以来,连云港市共对29名党员、干部及有关人员的失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3人被行政撤职,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提升现场快速取证技能
重庆市质量技监局创新出一批执法打假的快速取证技术手段,使执法一线人员练就了“火眼金睛”,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不仅如此,重庆质量技监局自2003年以来,为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人员、传授技能、启迪思想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系统培训了执法骨干12000多人次,100多项快速取证技能在30个省市迅速推广,实际运用现场快速取证技能查获的伪劣产品涉案金额上亿元,显示了技能执法打假的强大威力。
河北省质量技监部门在产品打假过程中一改传统的“送检”程序,执法人员通过“科技打假检测车”可以当场对各类产品进行科学的检测,有了及时的检测结论执法将更加有效。目前,该省11个市级质量技监部门都配备了“科技打假检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