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出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成立。
据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雷生云介绍,《预案》的出台,首次明确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划分标准,是指在流通环节中经确认已经发生的、涉及两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依法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处理的消费者食品中毒事件,或通过相关信息渠道获取的某种食品有毒有害,可能引发区域性严重社会后果的食品安全信息。各省辖市以及县级相关部门也要制定本级预防和处理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使有关应急处理工作有章可循。
为了确保防止信息上报贻误,确保信息的准确,《预案》也明确规定了县(市、区)工商局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同时向省辖市工商局及地方党委、政府书面报告。省辖市工商局应在获知信息两个小时内,同时向省工商局及所在市党委、政府书面报告。省工商局接到信息后,一旦认定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