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每个出口食品企业至少委任一名熟悉食品安全工作的职员担任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包括:负责收集产品进口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内外食品安全动态,保证其出口的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要求;负责工厂和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建立完善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确保出厂产品安全;负责跟踪出口产品的通关销售情况,并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负责检企之间沟通联系,及时准确传达落实检验检疫部门工作要求,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企业需求和困难。食品安全员制度将帮助企业进一步加快检企信息沟通,提高抵御风险,努力提升产品安全水平,促进辖区出口食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