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5月20日表示,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散布涨价谣言、哄抬价格,即便没有违法所得的机构,也可按照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发改委强调,借疫情散布涨价谣言、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属于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即使没有违法所得的,也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
北京市发改委近期重点加大了对抗病毒药品、中药饮片、口罩、温度计、消毒液等防控商品的价格监测和检查力度。努力使预防流感的商品、药品价格保持稳定。
目前,北京市发改委已与83家防控商品生产、销售单位建立了定点监管。5月1日以来,北京市累计检查了1800余户重点机构的28种商品。从监测和巡查情况看,相关防控商品供应充足,市场价格基本稳定,销售正常。
为规范重点行业价格行为,北京市发改委召开了价格提醒告诫会,对大型商业零售和医药企业发出价格提示: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正确使用定价权,不趁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要建立企业内部快速协调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纠纷。
北京市发改委强调,目前北京市口罩、体温计、药品、消毒液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市民可以适量选购,不必因担心价格飞涨而囤积。
北京市发改委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果发现有单位或个人借甲型H1N1流感疫情哄抬价格或实施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咨询电话举报。一经查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