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装备制造业六大目标,并强调依托十大领域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等。规划期为2009-2011年。根据规划内容,作为支柱产业的汽车业被列入在内。
《实施细则》提出,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战略性产业。我国已经成为装备制造业大国,但产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制造水平落后、低水平重复建设、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困难等问题依然突出。同时,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市场装备需求急剧萎缩,我国装备制造业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势头明显趋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滑,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实施细则》提出六个具体目标。如,提高国产装备质量水平,扩大国内市场,把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稳定在70%左右,巩固出口产品竞争优势,稳定出口市场。《实施细则》强调抓住汽车等九大产业重点项目,实施装备自主化;提升四大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