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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阳光大姐”标准化工作受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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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探索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过程非常感人,作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示范单位,你们名副其实,必将为全国家政服务业标准的制定提供鲜活的案例和成功的经验。”4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纪正昆一行,对济南市妇联“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进行调研,并作出了高度评价。

  纪正昆认为,“阳光大姐”的经验让人们看到了标准化工作服务于社会的巨大力量,经过八年的探索,“阳光大姐”的标准化工作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抓好“阳光大姐”这个典型,为今后修改《标准化法》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

 “阳光大姐”自2007年10月被国家标准委确定为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委确定的“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服务标准和树立服务品牌的三大内容,突出行业特色,全面启动家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建立了由327项标准组成的包括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个子体系的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相继推动、参与了母婴生活护理员(月嫂)、居家养老、育婴服务、家务服务、医院陪护服务五项省级地方标准的起草、颁布和实施,填补了山东省家政服务业标准的空白。

  编后:

  找了辞,辞了找,在家政服务业越来越为人们所需要的今天,许多家庭也常常陷于找保姆、找钟点工的麻烦中而疲惫不堪。技术的缺乏、管理的混乱、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制度的缺失、监管的空白等等都带给人们许多无奈。

  随着城市化生活节奏的加快,家政服务业的市场发展无疑一片光明,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该行业更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一条途径。如何把家政服务业纳入一个正规化、标准化、法制化的轨道,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当前,上海、北京、深圳、山东等地已经颁布了各自的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全国家政服务的标准。

  为家政服务业制订合理的标准,对家政服务行业进行细化量化要求,能够规范并利于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进而提升家政服务业的整体质量,更能通过“国家标准”的认定,为人们提供参考标准,解决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隐忧,更好地发挥家政服务业的“服务”功能。

作者:姚建 来源:中国妇女报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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