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工商局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进行农资打假工作中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制度体系、信息预警体系、行业自律体系、连锁经营体系建设,全省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资消费申诉逐年下降,很多基层工商所实现了农资“零投诉”,“红盾护农”行动已成为工商部门服务“三农”的“驰名商标”。省局多次在全国工商系统农资打假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于2007年2月26日,代表全国工商系统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在今年3月27日全国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省局又就农资打假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一、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夯实农资市场监管的基础
一是在认真落实 “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农资商品质量留样备查制,解决了农民消费投诉缺乏证据以及农资市场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山东省“百优诚信农资经营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农资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三是建立了农资商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仅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就对5712个批次的化肥、农药、种子、农膜质量进行了监测,并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监测结果,曝光了生产经营严重不合格农资的企业及农资违法经营十大案例。四是实行了“红盾护农”联络站和联络员制度。在农资经营大户中建立 “红盾护农”联络站,从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专家中聘请联络员,及时掌握农资打假线索,发现苗头性问题,强化防范措施。五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去年全省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076件,案值4579万元。
二、强化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农资市场监管的手段
为完善农资市场商品质量监管预警机制,我们本着“统一软件,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发应用了“山东省流通领域农资质量安全监管预警系统”,有效地解决了困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瓶颈”问题。一是通过利用信息网络对农资经营者的登记、巡查、企业信用等信息的整合,提高了动态管理水平,实现了省、市、县、工商所四级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二是通过全面录入上市农资商品信息,实现了“进销货台帐”建到网上。目前,全省4万多户农资经营主体的商品信息(包括质量检验、制造商、供货商情况等信息)已全部录入这一系统,为实现可追溯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通过对农资质量监测、查办案件、申诉举报、媒体曝光等信息的整合汇总、统计分析,实现了对农资市场动态的及时掌握,发布预警、警示信息的快捷高效,提高了监管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四是利用这一系统可随时调度全省农资市场监管情况,加强对基层的监督、指导、考核,促进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由于该系统针对性、操作性强,被基层监管人员誉为“监管农资市场的千里眼、顺风耳”。
三、强化自律体系建设,完善农资市场监管机制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规范农资市场中的作用,我们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成立农资协会,并协助协会建章立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在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工商部门指导农资协会建立了农资质量化验室、样品档案室,开发了“电子备案”系统,对上市的农资实行备案和质量检验。同时,协会凭借会员单位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优势,对进入本地的生产企业和供货商有了充分的话语权,对生产企业和供货商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生产企业和供货商更加注重商品质量和服务。各地工商部门与农资行业协会普遍建立了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了解农资行业动态,指导协会参与农资打假,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目前,全省共成立农资协会160多个。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对协会的行政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农资市场监管体制,大大节约了执法成本。
四、强化连锁体系建设,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
为优化农资经营主体,提高监管效能,我们充分发挥企业登记、市场监管等职能作用,用足用好政策,强化服务,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引入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农资商品销售与农资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经营。积极帮助企业制定连锁经营制度、标准、规划,协助企业为连锁店选址、选户、办照;帮助指导企业建立统一的经营模式。目前,全省农资连锁经营覆盖率已达75%,形成了较完整的农资连锁经营体系。由于连锁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规范,对各连锁门店有较强的监控能力,大大减少了农资违法行为的发生。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对连锁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把住了农资质量关,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2007年10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同志在第二次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期间,考察了我省淄博市的农资连锁经营后,在大会上称赞“山东淄博临淄区农资连锁公司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