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在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卫生检疫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实施五项措施全面推进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卫生检疫基础建设,提升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二是加强卫生检疫机制建设,提升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卫生检疫监管制度建设,提升口岸卫生控制能力;四是加强疫病疫情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能力;五是加强保健中心建设,提升卫生检疫执法技术支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