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质监局制定并下发了《合肥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合质特〔2009〕49号)。
该办法明确了市局、各县(分)局、执法稽查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将D级锅炉安装告知、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本辖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前集训等部分工作职能委托下放给县(分)局;同时,对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对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等十二项行为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并细化过错责任人和过错责任单位的过错认定和追究方式及从轻、从重等情节行为。该办法的出台,健全了合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体系,将有力地推动各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各项措施,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