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茂名口岸食品、饮用水服务行业的卫生监督,确保出入境船舶船员的健康和安全,茂名检验检疫局采取四项措施狠抓茂名口岸食品、饮用水服务行业的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卫生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供给入境、出境船舶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有关的卫生标准;要求向入境、出境船舶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部门,必须持有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卫生许可证;要求为入境、出境船舶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书。
二是切实开展异地服务单位的备案工作。对已取得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卫生许可证的外地外供企业或部门,须经茂名检验检疫局备案后,才能在茂名口岸为出入境船舶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备案工作在茂名检验检疫局水东港办事处办理。备案时需填写备案申请表,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有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已取得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卫生许可证的外供企业采购和供应的食品、蔬菜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采购时必须索取票证并做好登记,为有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可追溯性的依据。
四是严惩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入境、出境船舶提供食品、饮用水服务均是违法行为,入出境船舶船长必须拒绝接受任何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服务。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检验检疫部门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惩处,以维持口岸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