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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助推贵州农特经济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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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制度是开发、利用、整合农特产品资源,打造区域品牌,实现资源利益最大化,促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特色经济体系的重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截至2008年底,贵州省仅有贵州茅台酒、都匀毛尖、湄潭翠芽、贵州醇、赤水金钗石斛、余庆小叶苦丁茶、凤冈富锌富硒茶、梵净山翠峰茶、羊艾茶、德江天麻、从江椪柑、从江香猪、大方天麻和沿河沙子空心李等14个特色产品获得了地理标志保护。而在贵州省组织的大规模的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中,相关专家对971种农特产品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有163种具备地理标志产品特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培育一批农特产品区域品牌,运用地理标志制度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贵州省农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大力提高运用地理标志制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等四个方面对如何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措施上,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特产品品牌。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的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开展。由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制定《贵州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议名录》,各级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构在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产品知名度、生产规模、产业化水平、发展前景、便于监管以及产品质量特色与地理或人文因素关联性等因素,加强协调与沟通,广泛论证,科学界定。结合产品特征和地方产业发展现状,突出重点、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符合地理标志保护条件的农特产品的申请注册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鼓励、引导农特产品行业协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为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农特产品区域品牌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制度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或种植技术规范;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依照标准、管理规范和保护措施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保证其产品质量。建立健全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地理标志权利人应当在农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制定完善被保护产品的地理标志管理细则,并采取措施保证地理标志产品的独特性,维护其优良品质和声誉。农业、工商、质检及地理标志权利人应当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辅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数量、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杜绝不合格的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市场。三是强化地理标志制度保护功能。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的使用;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各级农业、工商、质检等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注册人或使用人规范使用、管理农特产品的地理标志标识。四是建立全省地理标志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和推广普及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申请注册的有关知识,及时发布全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切实提高农特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

  在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上,一是积极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投资引导、企业投入为主、民间投资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的农特产品资源情况、基础条件和财力状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加大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二是建立激励扶持机制;对取得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或组织,每个品种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是加大地理标志人才培养力度;定期举办地理标志知识专题培训班,为各地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制度,掌握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准备、标准制定、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的实务型人才。不定期的面向农特产品生产经营者、有关行业协会等举办地理标志基础知识专题讲座,普及地理标志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地理标志意识。

作者:王志文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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