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全文转载: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暨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杨果同志汇报2008年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上午好!
我代表秘书处将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全国油气标委”)和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油标委”)2008年的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安排意见汇报如下,请各位委员审议。
油标委所属各专标委2008年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提交年会,提请各位委员审阅。
一、2008年工作情况
2008年是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一年。成立了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志着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随着国家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主管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司调整为国家能源局;成功地举办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石油石化设备材料和海上结构技术委员会(ISO/TC67)第28届年会及石油装备标准化国际研讨会,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国际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和形象。一年来,全国油气标委在标准化组织建设、标准体系研制、国际标准化工作、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了标委会的组织体系建设。2008年5月全国油气标委成立以后,按专业成立若干分技术委员会成为完善组织体系的当务之急。按照2008年年会的要求,秘书处积极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汇报,提出了在油标委所属专标委的基础上,在全国油气标委内组建石油地质、石油物探、石油钻井、石油测井、油气田开发、采油采气、油气储运、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石油管材、海洋石油工程、液化天然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油田化学剂与材料、油气田节能节水、石油专用仪器仪表等16个分技术委员会的申请。国家标准委就全国油气标委成立上述分技术委员会的问题与石化协会、自动化协会、仪表协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科技司等单位进行了多次协调,基本确认了除节能节水、仪器仪表以外的14个分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目前,这14个分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方案已经通过网上公示,进入审批阶段。
为了理顺液化天然气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系,经秘书处协调,国家标准委同意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申请组建的液化天然气分技术委员会划归全国油气标委管理。2008年8月27日,经国家标准委批准正式成立了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液化天然气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我国液化天然气领域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液化天然气分技术委员会是全国油气标委成立的第一个分技术委员会,该分技术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加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67液化天然气设备与安装工作组的联系,加快我国在液化天然气设备建造、储运等方面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在申请组建全国油气标委分技术委员会的同时,为适应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需要,2008年还完成了油标委所属石油物探专标委、安全专标委、石油管材专标委和采油采气专标委等4个专标委的换届工作。
(二)完成了新版《石油工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工作。标准体系表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从事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按照全国油气标委成立会议的要求,秘书处组织有关单位在《石油工业标准体系表(2006年版)》和2007年标准体系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新版《石油工业标准体系表》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新版标准体系表覆盖整个石油工业上游各个专业领域,能够同时满足全国油气标委和油标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需要。新版标准体系表充分体现了协调、实用、简明、科学的原则,列入了通用基础和21个专业共计1864项标准项目。其中,国家标准项目458项,行业标准项目1406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项目共计443项。
新版标准体系表与2006年版的标准体系表比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分别列出了全国油气标委和油标委的标准体系构架;二是增设了液化天然气、油田化学剂专业,完井液和材料等门类;三是标准项目总数减少379项,提高了技术标准的集成度;四是国家标准项目比重提高,占总项目比重24.6%,提高了近13个百分点;五是采标项目突出了重点和有效性,更加符合实际需要,102项重点采用ISO标准的项目中,有20%为本版体系表新增项目;六是增加“列入计划年份”一栏,可与标准制定规划更好地结合,从而能较为精确地指导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
(三)较好地完成了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复审等任务。2008年共计完成了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214项,其中,国家标准项目67项,行业标准项目147项。物探、钻井、测井、开发、采油、储运、管材、仪器仪表、计量、安全、劳动定额、全国钻采、全国天然气等13个专标委全部完成了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任务。完成的技术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比例提高,达到31.3%,比上年提高13.8%;二是国际接轨程度提高,国家标准的采标项目48项,占制修订项目总数的71.6%;三是行业标准项目修订和整合项目较多,修订项目占行标总数的69.4%,其中有12项标准整合修订了原32项标准;四是标准草案质量与去年相比有明显提高。
2008年还完成报批发布国家标准25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184项。印刷出版行业标准183项,发行28.43万册。出版标准汇编17种,重印行业标准10种。全年共计出版行业标准210种,发行30.93万册。
2008年,还下达了332项行业标准复审计划,实际组织完成了复审项目339项。其中:确认继续有效152项,修订133项,废止54项。
(四)结合实际开展技术标准宣贯和培训工作。2008年,标委会所属18个专业共有59项技术标准列入《2008年石油工业重点技术标准宣贯计划》,其中国家标准9项、行业标准50项。各专标委十分重视标准的宣贯工作,积极组织人员编写宣贯教材,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标准宣贯工作,参加宣贯的人员达到670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宣贯任务。
为了加强标委会秘书处人员的培训,秘书处结合“世界标准日”在北京组织开展了纪念活动,邀请我国标准化知名专家李春田教授做《重提综合标准化--兼论企业标准化的历史性转变》的学术报告,报告中对综合标准化进行了深入讲解,为标委会秘书处、各分技术委员会和专标委秘书处做好标准项目规划,实施标准项目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积极推进石油工业国际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化是标委会的重要工作之一。2008年,秘书处将承办ISO/TC67第28届年会和石油装备标准化国际研讨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从会议前期筹备、论文征集与评选、提案准备、外宾接待与安排、会议资料印发到参与会议,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得“两会”于2008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如期举行并获得圆满成功。一是“两会”受国内外石油企业和标准化组织广泛关注,到会国内外标准化专家创历史最高,来自中国、美国、英国、日本、欧盟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两会”代表分别达到45人和98人;二是在ISO/TC67第28届年会上中方代表提出了承担TC67/SC1秘书处工作和修订《游梁式抽油机》国际标准等两项提案,获得ISO/TC67各方代表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在石油装备标准化方面进行了广泛技术交流,发布国内外石油装备标准化论文20篇,吸引了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油气生产商协会以及国外标准化人士的广泛关注,对于交流各国石油装备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理念,了解石油装备标准化发展的动态,促进相互理解,推动中国石油装备标准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的意义;四是通过承办和参加国际标准化会议,进一步了解了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和要求,让秘书处工作人员以及三大石油公司有关标准化管理人员有了一次实地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操练机会,培养了国际标准化人才。
2008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国油气标委分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由于国家标准委暂停审批,没能完成组建工作;二是有部分专标委由于多种原因,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制修订任务,申请延期标准项目较多;三是有4个专标委未能按计划完成换届工作。对于这些问题,秘书处将加强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
回顾2008年的工作,我们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给予的悉心指导,离不开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石油企业给予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各专标委的共同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标委会秘书处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2009年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9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2009年标委会的基本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技术标准质量和确保标准制修订计划完成为重点,加快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合作,努力推动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工作目标:一是组织完成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复审各200项以上;二是在组建分技术委员会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三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在国际标准化工作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推进分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标准化技术组织是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组织保障。2009年将继续按照国家标准委规定的程序,有序推进分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对国家标准委已经公示的石油地质、石油物探、石油钻井、石油测井、油气田开发、采油采气、油气储运、油气计量及分析方法、石油管材、海洋石油工程、液化天然气、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油田化学剂与材料等14个分技术委员会,要主动汇报,积极配合国标委,争取早日能够得到批复。一旦批准,力求在年内完成分标委的组建工作。
(二)加强协调指导促进技术标准制修订复审任务的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是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主要工作任务。在2009年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和结转项目中,计划当年完成219项。其中,国家标准37项,行业标准182项。计划完成行业标准复审项目共计231项。
为了做好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秘书处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计划项目的落实,组织各专标委落实起草单位和人员,制定项目进度计划;二是加强起草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培训,确保标准编制的质量;三是实行技术标准项目进度双月报制度,每两个月上报一次标准制订进度,并进行通报;四是严格分标委、专标委完成技术标准制修订任务的考核。
(三)举办第十二届石油工业标准化论坛。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研讨和交流,石油工业标准化论坛每两年举办一次,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三大公司轮流承办。经秘书处研究,建议2009年召开第十二届石油工业标准化论坛,由全国油气标委主办,三大公司协办。今年论坛的主题是“标准化与石油工业”。秘书处要做好论文的征集、评选等工作。选择一批高质量的论文,在论坛上发表。论坛拟在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期间举办。
(四)开展石油工业技术标准的实施及需求调查研究。以市场为导向是标委会工作的宗旨,为深化了解石油企业对标准化的需求,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并为标委会“十二五”标准化规划编制做准备。2009年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开展石油企业标准化需求调研工作,一是了解现行石油天然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石油企业的实施情况,考察现行标准的适用性;二是了解石油企业生产经营中对标准的需求情况,指导标委会今后的标准化工作,特别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推进行业标准发行和宣贯工作。2009年,标委会组织开展58项重点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其中:国家标准11项、行业标准47项,涉及17个专业。各有关专标委要切实做好宣贯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清洁生产以及强制性标准的宣贯。标准宣贯要与有关石油企业合作,发挥三大石油公司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作用,扩大标准宣贯的参与范围,提高标准宣贯的实效性。
为了做好新发布的行业标准的发行工作,秘书处拟会同石油工业出版社召开行业标准发行工作会议,推动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的配备和实施。
(六)规范工作程序和管理。2008年国家标准委印发了新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家能源局也制定印发了《能源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为了落实这些规定,要做好下述工作。一是组织对各分标委、专标委秘书处人员培训,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规定;二是为适应建设分标委的要求,组织起草分标委工作规则;三是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质量管理,提高标准文本的质量;四是规范标委会、专标委的工作行为,力求节俭做好工作。
(七)积极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技术标准国际化是石油工业标准化工作发展的迫切要求。2009年重点会同全国石油钻采标准化委员会做好争取承担ISO/TC 67/SC1或SC2秘书处的工作。在去年ISO/TC 67年会上,中国提出了恢复成立SC1石油管材分技术委员会的建议,目前,ISO/TC 67秘书处正在组织讨论这项建议。标委会将继续做好工作,争取能够取得好的效果;二是积极推动ISO和API有关《游梁式抽油机》标准的修改,努力为我国石油装备出口创造条件。
三、关于提请会议审议批准的几项事宜
(一)关于2009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编制。秘书处严格按照标准总量控制;技术标准为主;填补空白、急用优先;树立综合标准化理念以及复审标准及时修订等五项原则,汇总编制了2009年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经秘书长联席会议协调,提出以下建议:
(1)国家标准项目。2009年拟申报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共37项,其中当年完成27项,跨年完成10项;采标14项。
(2)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项目。2009年拟申报立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共119项。其中,当年完成103项,跨年完成16项;采标9项。
(二)关于油标委秘书处工作经费。2008年秘书处经费预算354万元,由于国家支持经费没到账,实际收入273.84万元,实际支出300.3万元。其中,会议费24.6万元、办公费54.2万元、秘书处工作人员费用85万元、外聘专家费用20.2万元、国际标准化工作费10万元、优秀专标委及项目奖励费10万元、标准体系研究39.5万元、信息网站及资料费42.9万元、交税款13.9万元。
2009年工作经费为全国油气标委和油标委两个秘书处的共同工作费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和油标委主任办公会议同意,2009预算经费363万元,其中三大石油公司分摊253万元(中石油147万元,中石化76万元,中海油30万元)。不足部分由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划拨的标准化经费以及标准销售提成和网员收入等经费弥补。
(三)关于石油工业标准体系表的编制说明
(1)编制过程。200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一次秘书长联席会上讨论了编制工作方案,启动了体系表的编制工作。5月下旬至8月下旬,秘书处将草拟的新版体系表“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和“采标项目汇总表”两次发送给各专业征求意见和确认。9月上中旬,油标委秘书处编制新版体系表征求意见稿。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新版体系表征求意见,同时由各专业做出修改。11月上旬,油标委秘书处编制新版体系表送审稿。11月在2008年第二次秘书长联席会上审议了新版体系表送审稿。会后,各专业按上述原则对体系表再次修改。2009年2月,油标委秘书处完成体系表送审二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月18日至3月6日发至三大公司及各专业进行最后一次审查、确认和修改,形成本稿即体系表草案终稿。
(2)编制依据和原则。新版体系表以《石油工业标准体系研究报告》第三章体系表编制原则和建议为依据,主要目标包括:一是解决现行体系缺少某些重要领域的专业或门类设置问题;二是提高体系表中国家标准项目的比重;三是体系表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的设置要保证达到国家对采标率的要求。
编制原则:一是协调性,即体系内不同专业、门类中个性标准项目无重复、专业之间不设相关标准;二是实用性,即应能较为精确地指导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三是简明性,即简化层次结构,尽可能减少个性标准栏目;四是科学性,即全部内容完整(现行标准不应缺项)、正确无误、科学合理。
(3)总体说明:体系表列入了通用基础和21个专业共计1864项标准项目。其中:一是国家标准项目共计458项;包括已发布标准139项,待制定标准319项(将覆盖行业标准211项);二是行业标准项目共计1406项;包括已发布标准1164项,待制定标准193项,待整合标准项目49项;三是体系表列入采标项目共计443项,国家标准采标项目共计245项,行业标准采标项目共计198项。
(四)关于《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说明。为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管理,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作程序,提高国家标准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的质量,近期,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能源局分别下发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确保国家标准质量的意见》以及《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和《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为保证《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与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规章制度的一致性和合规性,经秘书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并组织人员对2008年年会通过的《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了修订。
主要修改包括:
一是将标委会“民主协商、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进行了调整,改为“充分协商、协调一致基础上的集体表决制”。强调了委员参与标委会工作和表决的义务与权利,同时也要求标委会更加关注委员意见、加大协调力度,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将原章程第八条“标准宣讲和实施”与“标准化奖励表彰”两个不同方面的工作分开处理,并按照《管理规定》进行了细化。
三是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将原章程有关全国油气标委会、分标委和直属工作组的副主任委员(或副组长)、副秘书长人数做了具体规定。全国油气标委会副主任委员和副秘书长均“不超过五人”;分标委和直属工作组的副主任委员(或副组长)、副秘书长均“不超过三人”。
四是按照《管理规定》,将原章程中“通讯成员”改为“观察员”,其性质未发生改变。
五是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章程中增加并明确了委员应履行的职责。
六是按照《管理规定》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了需要在年会上委员表决的事项。主要包含:技术委员会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工作计划;标准体系表;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委员和机构调整建议;工作经费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等。并将原来表决按“到会人数的四分之三通过”,改为“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多数同意为通过”。
七是根据三大石油公司的要求,经秘书长办公会协商,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分标委和直属工作组年会不采取轮流承办制,而是由分委会或直属工作组秘书处或秘书处所在单位直接承办。
八是为加强对分标委的管理与监督,在章程中增加了关于对分标委和直属工作组的监督要求(第三十三条),即“全国油气标委会定期对分标委和直属工作组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其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的审查”。
九是按照《管理规定》的有关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在章程中增加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须由其所在的分标委主任委员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核同意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另外还要求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标准审查应提前半个月将送审稿提交审查人员”等内容。
十是经费管理方面,根据三大石油公司关于限定分标委收取会员费的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协商一致,在章程中增加了“全国油气标委会不收取委员会员费,分标委或直属工作组根据需要可收取观察员会员费,但会员费每年每人不得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收取观察员会员费提案需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
(五)关于《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的编制说明。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去年成立以后,为了科学、有效、规范地运行和管理秘书处日常工作,更好的履行职能和为全体委员服务,依照国家标准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秘书处起草编写了《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规则》)。
《规则》共分七章,二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说明了《规则》编制的依据,规定了秘书处的设置、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第二章为秘书处组成与职责,主要规定了秘书处的组成及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以及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保持与《章程》的一致性。第三章为秘书处会议制度,主要规定了秘书处实行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和分标委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会议的主要内容。第四章为秘书处工作程序,秘书处实行公文会签制度和公文报送制度以及秘书长、副秘书长在各项日常事务中的处理权限与义务。第五章为标委会印章管理和文档管理,规定了秘书处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印章分类使用,并要求秘书处指派专人管理印章。第六章为财务管理,全国油气标委的财务管理由秘书处负责,并由挂靠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独账目代为管理。同时,规定了全国油气标委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权限。第七章为附则,规定了本《规则》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规则》经秘书处办公会多次讨论修改,秘书处认为比较成熟,建议会议批准执行。
(六)关于调整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建议。2008年,因工作需要,刘玉章、房晓明两位委员工作发生调动,不再从事标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现推荐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周海民同志、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邱健永同志担任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刘玉章和房晓明不再担任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请各位委员审议,如无不妥,建议批准通过。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我们有信心和决心,扎实做好2009年各项标准化工作。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的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标准化工作,为石油工业标准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