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自2005年7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推进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6号)要求,适应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钢铁产业发展趋势,为进一步发挥产业政策对我国钢铁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部拟组织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欢迎钢铁企业及社会各界就修订完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返回我部产业政策司。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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