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山东蓬莱制定葡萄年份酒管理办法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山东蓬莱市质监局组织制定出了我国首部葡萄年份酒管理办法,并面向企业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办法发布出台后,将填补国内年份酒管理的空白。

  据介绍,该管理办法规定,年份酒所标注年份的葡萄所占比例不能低于瓶内含量的80%(体积分数)。质监部门对酒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管,葡萄收购时,由专家确定该年份葡萄具有的酿酒特点和优势;企业应说明其从葡萄种植、管理、化肥、农药等原料使用、葡萄的收购、榨汁、酿造、储存等方面采取何种措施来保证年份酒的质量;年份酒禁止添加非法添加物,原则上禁止加糖,可以添加该年份的浓缩葡萄汁;年份酒酿造后,经评酒员品评确定等级;年份酒储存后,在灌装前后分别由质监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允许标注酿造年份;年份酒在出厂时,除质检报告外,还应有年份酒当年的气候说明、质监部门当年的备案记录及其出局的该企业年份酒的证明。

作者:韩玉斌 刘政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7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