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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从标准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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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有力地唤醒和强化着市场行为各方的法制意识,其中最突出的是商品制造厂家和经营商家的产品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以及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这一活动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市场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去年这一活动提出了“质量--关系生命安全,关系百姓生活”的主题,今年活动的主题是“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分别从不同的侧面点明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和要义。总括地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切技术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那么标准化的重要作用就在其中凸显出来了。无论从强调质量的角度,还是从"守规则"的角度,都离不开标准化,都同具体的标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消费者的权益,更是以各项相关标准为维系的准绳。下面就消费者如何从标准中受益作一概要分析和介绍。

  一、有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虽然所有生产及有关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但这一活动只有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引导下才能实现有序化,获得良好的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逐年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这同标准化事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在其中,各项法律、法规的陆续制定和实施起着重要的奠基和保障作用。如国务院干1979年7月批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进入新阶段,该条例中提出了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任务;直接关系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为了更切实地确保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国务院于1984牢4月颁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1986年4月颁布了《工业产品责任条例》。1988年12月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我国标准化工作进一步纳入了法制轨道。《标准化法》中规定了产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者的有关法律责任。此后于1993年颁布(2000年修改)的《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明确了产品质量责任,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991年5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则是通过借鉴国外和国际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开辟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信誉、保护用户和消费者利益的一条新渠道、新措施,此项实践近10年来已使我国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普遍受益。此外,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原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还直接制定和发布了保证产品质量和保护消费前利益的一些法律法规文件,诸如《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查处无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实施细则》、《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志规定》以及卫生部第46号令《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等。

  为了扩大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和增强执法力度,多年来在社会上通过各种场合和宣传媒体,开展了“质量月”、“质量万里行”等活动,以及198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之后从1987年起在我国与国际上同步开展的“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了解决广大消费者投诉,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又制定了《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1992年全国打假办公室成立,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全国集中打假活动,对净化市场,改善经济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收到了显著效果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

  进行产品质量监督和开展打假防伪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各项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同时还要由各种标准来提供技术支撑。在这些标准中,既有涉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有虽非强制性,然而由企业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依据的产品标准(包括企业所采用的推荐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企业自行制定和实施的企业产品标准)。各类标准的编写规则已由一系列的标准化工作导则加以规范,并正在逐步实现同国际接轨。

  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标准的典型例子如《消费品使用说明》系列标准(GB5996.1~),该项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分别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化妆品、纺织品和服装、玩具以及家具等消费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或标签等的编写原则。表述和印刷方法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类似于此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可列举出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10344《饮料酒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等。产品有了使用说明书或标签,有利于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购买和正确使用。如化妆品是广大妇女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产品,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化妆品,就可以通过其标签来识别和比较,其内容一般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净容量或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号;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储存条件等。又如国家标准规定玩具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成分或材质、适用年龄范围、安全警示、使用方法、维护和保养。安全使用期限、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等12项内容。使用说明是消费类产品的必备组成部分,它所明示的各项性能指标,也表达了制造厂家对消费者的具体质量承诺;与此同时,制造方对使用者在使用方法、安全警示及注意事项等方面提供了指南,从而充分发挥产品的功能,而将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使用说明(说明书或标签等)中所传递的产品信息,可以明显地使消费者受益。而实际上,企业在研制、开发每一个新产品的过程中,在市场调研阶段就尽可能充分地了解和把握厂消费者的需求(显在的和潜在的),并把这些信息转化为产品际准中质量要求,然后运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加以实现_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也就是在生产者和经营者"讲规则、守诚信"情况下,企业的目标(获得利润)和用户的目标(获得产品的功能或服务)有其一致性,而正是由标准(产品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等)在其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有了先进、合理的各种相关标准,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包括厂方的自检、政府质检部门的抽检以及认证机构的第三方公正检测等就有了客观的依据,从而得出符合实际的科学的结论。

  三、消费者自我保护的途径

  当今中国社会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渡,由于法制建设尚不够完善,市场发育不够成熟以及存在着道德观念的薄弱环节等原因,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出现了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的现象,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仍在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如今人触目惊心的黑心棉、拼装车、假食品、假药、假化肥、假农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背了市场经济基本“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原则。对此,政府在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的过程中,正在不断地增强打假力度,以保证经济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阳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要注意自我防范,识假防伪,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综合前文的分析,在下面提出几点,供消费者自我保护之参考。

  1.在购买商品之前进行必要的咨询和对不同品牌的比较分所,俗话说,“货比三家”,以防范商业欺诈。应满足使用要求的前题下.优先选购已获得认证(产品认证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的产品.这是一条比较安全可靠的途径。

  2.购买商品时应索阅产品使用说明,从中了解制造厂家的信息、产品的主要性能和特点电话安全性、接口和互换性等),并了解售后服务等情况,以决定取舍。

  3.已购商品要仔细阅读其使用说明(单独印刷的使用说明书要善为保存),熟练掌握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等方法,以正常发挥产品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4.在正常使用中如发现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使用说明中存在对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夸张不实的内容,给自己造成伤害或经济损失时,可向销售部门或制造厂家进行交涉,必要时可按法定渠道进行举报或质量投诉。

  质量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百姓生活和生命安全。“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是企业与商家立足与发展之本。标准的制定与贯彻,沟通着厂家、商家扣消费者的利益,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巨大作用,虽然有时候不是明明白白的,但却始终是实实在在的。

作者:佚名 来源:梅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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