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事由:王志强之女王小小在食用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后出现“大头娃”的典型症状,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王小小因食用劣质奶粉而身体出现多种疾病。
维权结果:王志强通过种种努力,最终与被告翟某某在庭外达成协议,由翟某某赔偿原告王小小各项损失3500元。
维权启示: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威力,掌握充分证据就有主动权。坚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终将迎来维权胜利的曙光。
今天人们对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仍记忆犹新。一年前这一事件轰动全国,千百名婴幼儿的生命健康不仅牵动千百个父母,千百个家庭,也牵动着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心。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婴儿奶粉的专项整治中,许多受劣质奶粉危害的婴儿获得了救治和补偿,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芝麻巷村的王小小(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她通过法律途径,获得了销售商的3500元赔偿金。
王小小她的维权经历给了人们什么样的启示呢?2005年3月7日上午,笔者带着关心和疑问采访了王小小的父母。
正在桃园中修剪桃树王小小的父亲王志强,听说我们的来意后,先是有些犹豫。当听说我们把这个案例报道后,将会有更多的像他这样的农民消费者受益时,王志强终于答应接受我们的采访。他说,王小小刚被她妈带回姥姥家。他先把我们带到他的家里,从一个盒里找到了女儿的“大头”照,从小小苍白而浮肿的脸上,仍然可看出婴儿当时的病态和无助。
接着,王志强把我们领到一人放杂物的房间,从一个纸箱里翻出了几袋还没有吃完的圣童牌奶粉,他提着一袋奶粉气愤地说:“看,这就是坑害我娃娃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他把同销售商打官司用过的王小小的病历、医院证明、票据等一古脑儿地倒在小茶几上,从头至尾讲起了他的维权经历。
缺奶婴儿 嗷嗷待哺喂奶粉
2004年2月25日,王小小在双店卫生院诞生了,由于母亲没有奶水,王小小的父亲王志强只好到超市购买奶粉,当他来到临街的稍大一点的吉祥超市门前时,王志强被热情的女老板翟某某招呼进去。王志强问:“哪些奶粉最适宜婴儿食用?”翟老板的丈夫马某推荐说:“喂婴儿,圣童牌奶粉最好,包不假,价格不贵,每袋16块钱。”王志强又问:“有没有伊利奶粉或三鹿奶粉?”马某说:“暂时没有,你就听我一句话,喂婴儿,买圣童牌奶粉,保你错不了!”
王志强拿起一袋圣童牌奶粉看看,只见产品说明上写道:“婴儿最理想的食品,应是哺乳婴儿的优先选择,在母乳不够或其他原因不能哺喂母乳时,可选择营养成分更接近母乳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配方奶粉。”又见包装袋上印有“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添加DHA(脑黄金)含钙、铁、锌、硫磺酸”字样。王志强当即买下一袋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兴冲冲地来到妻女身边,按照包装袋说明的食用方法和食量,用温水冲开调匀装进奶瓶里供小宝宝食用。
此后,王志强又先后分几次从翟某某开的吉祥超市购买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7袋,共计奶粉款260元。
“圣童”惹祸 证据确凿难辞咎
王小小在食用圣童牌奶粉约20天后,出现“漾奶”(吐奶)和呕吐现象,而且食用量越来越小;食用一个月后,王小小经常在夜里哭闹,父母轮流抱着她、哄她。慢慢地,王志强夫妇发现王小小与同村同龄婴儿相比,头显得特别大,而面部浮肿,腹部极消瘦。王志强夫妇急了,从2004年4月下旬起,他们就抱着女儿从村卫生室到乡卫生院,再到东海县人民医院,辗转多家医疗单位,得出的结论都是婴儿严重营养不良。
为了查清导致小小营养不良的原因,王志强开始逐项排查婴儿食用的各种食品;最后,他把目标锁定在女儿食用最多的圣童牌奶粉上。碰巧的是,时值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曝光,全国正在开展打击制造销售劣质奶粉专项整治活动,王志强从报纸上看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公布的45种劣质奶粉名单,浙江省嵊州市天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2段、3段名列其中第30位,王志强心中有了底。2004年4月30日,王志强来到东海县卫生监督所希望对圣童牌奶粉进行化验,东海县卫生监督所的刘所长说:“不用化验,国家已经公布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2段、3段就是劣质奶粉。”
东海县卫生监督所为王志强开具的证明写道:“山左口乡芝麻巷村王志强所的圣童牌婴幼儿奶粉1段系列,是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通报的不合格奶粉。产品标准号:Q\STBE01—2001,卫生许可证号:嵊卫食字2001第40号。制造商:浙江省嵊州市天哺食品有限公司。”
东海县卫生执法大队根据王志强的举报线索,前去双店镇翟某某所开的吉祥超市拍照查证,但超市里的货架上只剩下三袋圣童牌奶粉。
为了搞清圣童牌奶粉的营养成分和对婴儿的危害程度,王志强又向东海县工商局举报了翟某某售销圣童牌劣质奶粉事件,东海县工商局双店工商所对吉祥超市内所有圣童牌奶粉予以查扣,并对销售劣质奶粉的翟某某处以750元的罚款。
王志强还从东海县工商局拿到了有关部门公布的圣童牌奶粉1段、2段、3段的营养成分化验报告,其蛋白质含量分别为0.45%、0.45%和0.37%,而产品包装上标明的蛋白质含量是12——18%,从而确定了导致女儿营养不良的根源。
2004年5月1日,王志强夫妇把女儿王小小抱到东海县人民医院儿科进行治疗,儿科主任医师尹洪霞在王小小的病历上写道:“因喂圣童牌奶粉后,食欲减退,面色苍黄一个月,皮肤苍白、粗糙,前囟平软,泥膏样面容,口唇正常,(大头娃娃)颈软,心肺功能正常,腹软,腹部皮下脂肪厚度1CM”确诊王小小患的是“混合性,营养性贫血,营养不良症”。
一波三折 依法维权终有果
拿到医生的诊断证明,王志强只身来到翟某某所开的吉祥超市要求赔偿,翟某某说奶粉已被查封,该罚的罚了,让王志强找公家处理。
王志强又返回东海县城找消费者协会处理,县消费者协会表示,他们只有调解权利,如调解不成,他们也无能为力。但等到消协找到销售商翟某某时,翟某某表示一分钱也不愿赔。
王志强想,反正现在有证据在手,我不妨直接找厂家协商。2004年8月20日,王志强发现圣童牌奶粉包装上标明的品质保证:“产品制造经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品质卓越,值得信赖。如对产品有任何不满意或疑问,请将您的姓名、电话、住址、不满原因、购物小票复印件及产品小样寄回本公司,定令你得到满意答复,品质保证查询热线:0575-3108322”。
王志强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拨打了查询热线电话,他听到一个极不耐烦的女人声音:“你打错了,这是私人电话。”她还说:“不知什么原因,最近经常有人打电话询问圣童奶粉的事情。” “我她要到电信局找帐,是不是电信局把电话弄错了!”此后,王志强也就无从知道圣童牌奶粉厂家的态度了。找不到生产厂家,王志强只好向法院起诉。
2004年8月底,王志强请一位法律工作者写了一份诉状。 以吉祥超市销售劣质奶粉,造成王小小身体受到伤害为由,要求吉祥超市赔偿王小小的医疗费608.8元、后续治疗费1000元、护理费200元、交通费285元、诉讼费300元,双倍返还购买劣质奶粉款520元,造成婴儿人身伤害赔偿5000元,营养费2000元,精神损失费3000元,共计12913.8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吉祥超市系翟某经营的个体商店,原告王小小以翟某某经营商店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属主题不当。 东海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0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王小小的起诉。
拿着证据却打不赢官司,使王小小的父亲王志强多少有点苦闷。2004年11月,王志强获得了东海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连云港市华天人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山律师担任王小小的诉讼代理人。这一次王小小以翟某某所售产品质量侵权,造成原告人身损害为由,向东海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小小的父亲王志强和被告翟某某在庭外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翟某某赔偿原告王小小各项损失3500元。原告王小小向东海县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至此事情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