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中国唯一全方位报道质量与品牌的高档次权威月刊。
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全国2800多个市区县公开发行,同时发行美国、澳大利亚、欧盟、东南亚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还重点发送、轮流赠阅全国20多万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同时派送各级党政领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世贸组织、各国驻华使领馆, 以及全国质检、工商、安全、环保、卫生等职能部门。
为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遏制违法侵权行为蔓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本刊隆重推出“投诉、曝光、维权”栏目,热诚欢迎新老订户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稿,广泛参与,共创本栏目特色。
栏目宗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开展媒体监督,受理各类投诉,本着高度负责任的原则,调查核实投诉内容,披露违法违规侵权事件,维护企业、消费者(用户)的合法权益。
联办单位: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社,中国市场维权铸信联合行动组织委员会,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搜狐网,阳光315网,919阳光网,中国质量技术监督网,中国质量与品牌网,其它数十家媒体,相关执法管理部门。
受理范围:因制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品牌、虚假广告、虚假信息、虚假承诺、虚假合同、虚假服务、制假售假等给公民造成精神、人身和财产损害,给企业及其他单位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害的各类事件。
处理方式:对投诉个案逐一调查核实,敦促被投诉者依法履行义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对事态严重者,在本刊、搜狐网、阳光315网、中国技术监督网、中国质量与品牌网、人民日报市场报等数十家媒体曝光;组织力量以法律手段发动维权;通报质检、工商、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执法机关予以查处。
投诉要求: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投诉者须对投诉事件的真实性负责,不歪曲、捏造或夸大事实,否则对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责任。3、投诉者在向本刊发出投诉信息同时,即授权本刊在相关报道或者文章中使用或引用投诉者的陈述,且在本刊人员及相关机构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时给予有效配合。
特别声明:本栏目内容为公益性质,不收取任何刊载费用。对提供投诉信息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本刊将给予大力表彰和奖励。
投诉联系方式:
1、网上投诉:www.zlpp.com.cn(中国质量与品牌网)
2、电子邮件:zlpp9988@sina.com.cn、ppfc9988@yahoo.com.cn
3、信函投诉:北京海淀区信息路1号上地国际科技创业园1号楼305室
中国质量与品牌投诉维权部 邮编:100085
4、短信投诉:发短讯至13911896662。
5、传真投诉:010-82894285、82894295。
6、电话投诉:010-82894286、82894281、82894283。
监 督 人: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执行社长 闵正道(13901132901)
负 责 人: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副总编辑 连明刚(13911896662)
工作人员:中国质量与品牌杂志投诉维权部 刘 芳(13810793271)
律师: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郑碧波(1391102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