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福建省建设厅于2008年12月5日在福州市山水大酒店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对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大纲(以下简称规范)进行评审。参加会议有福建省建设厅有关领导、专家组全体成员,规范编制组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福建省建设厅科技处刘珠雄处长主持,福建省建设厅翁玉耀副厅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国标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代表规范编制组向以沈小克勘察大师为组长的6人专家组详细介绍了规范编制背景、目的、编写大纲和初稿内容。专家组对编写大纲进行了认真评审,认为规范编制组准备充分,资料齐全,大纲内容考虑全面。并就规范编制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专家组一致同意以本次审查局部修改确定的大纲开展编制工作。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编制组于2008年12月6日~7日于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4楼会议室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规范大纲进行了调整,并对规范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对下阶段的编制工作进行安排。下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由西北勘察设计研究院赵治海负责“勘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编制工作,以及收集全国主要勘察单位通讯表。要求在2009年1月10日前提交编制组。1月15日前向全国主要勘察单位发放调查表。
2、各参编单位应于2009年1月10 日前完成各自负责的章节规范(初稿)修改稿,并提交总编单位。
3、初步确定下次会议时间于2009年2月15日左右召开,具体会议内容为规范(初稿)修改稿讨论,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会议地点:厦门市。
本次规范编制组会议和大纲审查会按拟定议题和时间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