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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两国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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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会见了西班牙卫生和消费部部长贝尔南特·索利亚一行。周伯华指出,中西两国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为中西两国公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共同促进中西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

  周伯华首先对贝尔南特·索利亚率团访问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欢迎。他指出,中西两国是传统友好国家。自2005年双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周伯华向索利亚部长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的基本职能,并详细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他说,中国国务院确定了“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包括管理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监督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食品经营行为、处理食品消费纠纷。

  周伯华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食品进入市场就开始把关,要求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明,必须符合包装要求、保质期要求才可上架销售。所有的食品经营者都必须建立台账,索证索票,并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谈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时,周伯华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1993年10月,中国颁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以该法为核心构建起了比较健全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体系。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目前中国工商机关已经建立起消费者维权、申诉、调处的12315行政执法平台,实现了12315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学校。消费者权益如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工商人员将快速处理。目前,98%的消费者申诉经调解都能得到及时解决。同时,工商机关要求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经营,并对经营者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周伯华还介绍了各级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消费者协会通过开展消费教育,极大地提高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水平;通过开展比较试验,科学地引导了消费者绿色消费;对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这些工作发挥了很好的社会作用,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

  周伯华说,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较,目前中国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都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最好的证明就是北京奥运会期间,国际友人很多,但消费投诉很少,中国的消费环境受到了一致好评。

  索利亚部长感谢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对西班牙卫生和消费部的支持。他高度评价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以及中国政府近年来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并祝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索利亚部长介绍了西班牙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情况。他说,目前西班牙和中国正在就共同应对金融危机、气候变化以及监管食品安全等开展合作,希望今后两部门加强互访,共同提升两国产品质量、提振两国人民消费信心。

  周伯华最后指出,双方在胡锦涛主席和萨帕特罗首相亚欧峰会期间所达成共识的框架下,探讨建立合作机制很有意义。两部门有很多相似职能,特别是在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都承担了重要的职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已日益国际化,各国主管部门只有加强合作才能共同应对面临的挑战。

  双方还就打击网络欺诈、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交换了意见。
作者:朱 帮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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