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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级质检机构工作证发证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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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级质检机构:

  为加强部级质检机构管理,简化部级质检机构工作证发放程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调整部级质检机构上岗人员工作证发放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一)部级质检机构人员工作证样式、印制和发放由质检机构自行决定,不再由部里统一印制和发放。

  (二)新上岗人员的相关知识考核仍由质检机构自行组织。

  (三)考核合格后,质检机构将考核报告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

  (四)已办理部发工作证的质检机构,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部发工作证交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并做好新旧工作证的衔接工作。

  二OO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农业质量标准网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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