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4日,水利部在四川成都召开堰塞湖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大纲讨论审查会,标志着堰塞湖标准编制工作的全面启动。水利部刘宁总工程师参加会议并讲话。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水文局、工程建设局、长江科学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共27人参加了会议。
堰塞湖是伴随地震、强降雨、融雪等自然灾害产生的,主要是由滑坡体、泥石流、火山喷发物、冰川堆积物等阻塞河谷,在上游河道壅水形成湖泊。自1856年以来,我国共形成了178个地震堰塞湖,平均每年超过1个,并引发了非常严重的灾害。为有效减免地震后堰塞湖溃体产生的次生灾害,提高堰塞湖处理效果和堰塞坝处理水平,保障堰塞湖影响区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四川汶川5.12大地震后,水利部紧急安排了《堰塞湖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导则》两项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会议认为,制定堰塞湖的两项水利技术标准,是一件开创性、实用性和紧迫性的工作。目前,国内外尚无堰塞湖的安全等级划分及应急处置的标准,在已有材料和经验的基础上,把成熟的经验,提炼出规范性的技术要求,上升技术标准的层面,是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堰塞坝与人工碾压式土石坝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制定统一的安全等级划分标准,统一参与处理的各方对风险识别和危害判断认识,规范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为满足灾后重建工作的需求,指导因溃决人工洪水与天然降雨时段洪水叠加等引发次生灾害的减灾和除险工作,制定相关标准的要求十分紧迫。
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组成的编写组,认真总结了国内外堰塞湖处理的经验和教训,收集了易贡藏布堰塞体以及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的唐家山等104次堰塞体的处理资料和技术成果,比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堰塞湖处理的技术方法,分别向会议提交了两项标准的工作大纲。
会议对大纲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讨论,并通过了审查。
刘宁总工程师要求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认真组织、精心研究、高效优质地完成《堰塞湖安全等级划分标准》和《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导则》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