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部门,质监部门应注重多措并举,发挥综合功能与整体效应,从源头抓好生产质量安全。在强化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观念、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的前提下还应该注重建立四个制度。
实施市场准入制 严格把好准入关
我国于2001年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它的有效实施对从源头解决食品质量问题,无疑是一副“良药”。但对如何加强取证后的长效监管,却是一项重要的课题。对此,一要强化审查监督,确保发证质量。要强化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行为的监督,实行审查责任考核制度和审查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审查发证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二要强化证后巡查,确保监管有效。对获证企业加强巡查监管,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巡查周期区别对待,对质量状况较稳定的企业每半年巡查一次;对需要帮扶的企业每季度巡查一次;对列入重点监管范围的企业每月巡查一次。通过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持续符合取证条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采取暂扣许可证等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验收仍然达不到要求或拒绝整改的,则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建立风险评估制度 实施动态监管
在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企业情况的前提下,建立风险评估,完善预警机制,使质监部门摆脱到处“救火”的局面。因此,要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为基础的监管机制,首先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加工食品在市场的占有率、销售区域、消费群体,可能影响的范围、涉及的人群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甚至所用的原辅材料等不同情况和因素进行评估,以此把握所加工的食品的风险;以风险程度确定监管顺序。其次通过风险比较,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重点放在那些风险较高、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食品上,适当减少对低风险食品的检查次数,有助于提高监管的准确性、有效性,使有限的行政资源得到更充分的运用。第三,实施风险监控和评价。要定期检查风险评级和实施措施的有效性,必要时要对整个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审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在高效的轨道上运行。另外,要联合工商、药监、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一套系统的、完善的、畅通的监测信息网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获取本地、外地公共卫生事件的准确信息,据此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和行政风险,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
根据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监管。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对食品企业分类监管和动态巡查,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按产品类别和企业级别,以相应频次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巡查,督促企业重视质量控制、依法生产。巡查信息、记录建档,作为企业质量诚信情况的重要数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按期回访。
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 惩处违法行为
加大食品打假力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监督抽查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查产品及企业的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检验机构要及时报告。对不合格企业要依法严格执行曝光、处罚、复查、责令停产整顿等后处理措施,使违法违规的生产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完善各种投诉和举报制度,坚决查处制假的违法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充分发挥12365举报专线的作用,调动人民参与举报的积极性。同时,借助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曝光力度,重点报道打假成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公开曝光制假售假窝点、厂商、门店,以引起全社会对质量的关注,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消费。建立举报信息网络,完善奖励和保密制度,及时处理和反馈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信息,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食品生产方面的违法活动,为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严格实行处罚制度,严厉惩处制假分子。对在食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对制假者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属行政处罚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
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制度 应对突发事件
质监部门要建立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将各地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风险监控等数据情况,每月上报一次,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内容翔实。通过动态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争取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
同时,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根据实际,不断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应急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应急协作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保证应急组织、人员、技术、物资四到位,防止事态的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作者单位:福建省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