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政府部门回收荣誉牌匾的行为,日前,热心读者董先生表达了他的一些观点。
■来源合法就不该收
来源合法的荣誉牌匾是企业用辛勤劳动换来的,是企业成长的历史见证,已经失效的荣誉牌匾,应该撤销,但作为企业荣誉档案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该由企业加以保存,而不是由政府部门收回。如果牌匾来源合法,政府部门无权随意收回。
■来源不合法也不该收
一些荣誉牌匾是有关部门强加给企业的,并且还在有效期内,而现在说收就收有毁灭证据之嫌,企业的损失谁来弥补,谁该为那么多的假牌匾负责。假牌匾泛滥错在有关部门而不在企业。
■如何保证不再乱发牌
今天收了牌,明天是否又会重新发牌,或者更为隐蔽地发牌,这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以前随意发牌,现在随意回收,都源于缺乏规范的发牌制度,这个制度应当包含惩错机制。
■牌子照发监管照常
一些企业可能会把荣誉牌匾作为对付当地监管部门的挡箭牌,在荣誉牌匾的幌子下造假售假,但这并不能成为停授所有荣誉的依据。相反,如果挂着荣誉牌匾的企业做了违法勾当,只能说明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而不能迁怒于荣誉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