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5日至3于28日,全国家电标委会在四川成都召开标准审查工作会议。全国家电标委会委员单位及代表,以及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领导和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对2008年度制定完成的七个国家标准、一个行业标准进行了审定。
这八个标准分别是:
1.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按摩器具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2.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服务和娱乐器具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3.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时钟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缝纫机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5.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住宅用垂直运动车库门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6.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围栏激励器的特殊要求》(送审稿)
7. 国家标准《浴室电加热器具(浴霸)通用技术要求》(送审稿)
8. 行业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理牌机》(送审稿)
经与会委员、专家认真、充分的讨论后,针对各个标准的送审稿,分别提出了详细、具体的修改意见,与会委员和代表同意在完成对送审稿的修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