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6日,产业损害调查局召开了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产业损害调查局杨益局长出席并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2008年9月8日,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6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同日,产业损害调查局发出《关于参加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商调查函[2008]246号)。截至2008年9月28日,参加调查活动登记期截止,仅韩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1家企业申请参加调查活动登记。
2008年9月26日,本案申请人向产业损害调查局提交了《关于召开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人意见陈述会的申请》,应申请,产业损害调查局决定于2008年10月16日召开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会上申请人代理人代表申请企业从被调查进口产品进口情况,在反倾销措施前后中国国内丁苯橡胶产业状况等角度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详细陈述,并表达了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损害将再度发生的观点。申请企业也分别介绍了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企业的恢复和发展情况,并充分肯定了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积极作用。同时,企业就丁苯橡胶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补充陈述,并表达了希望继续维持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的诉求。
按照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程序要求,调查组已于2008年9月28日和10月6日分别下发了《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和《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正抓紧进行后续相关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