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企业安全管理主体意识的提高,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核心和关键。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质监局倡导由“保姆式”管理向“监督式”管理转变,在推行企业主动登记、主动检验的“两主动”制度、强化企业主体意识方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宣传开路,营造氛围。一是主动向地方政府做汇报,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取得对该项工作的支持,通过政府工作会议等方式扩大工作影响面。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召集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座谈,宣传国家有关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三是通过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四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不断强化企业主动意识的提高。形成“政府支持、企业欢迎、社会关注”的氛围,实现由被动接受到主动登记、主动报检的顺利过渡。
理顺工作 制度衔接。培养企业“两主动”的意识,是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突破口。近几年来,滨州市把落实企业“两主动”制度作为开拓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局面的突破点来抓,在全系统的工作会议和季度工作例会上,始终作为重点工作来部署。一方面,把主动登记率、报检率作为全年绩效管理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提高了各单位抓好特种设备主动登记、主动报检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市局对各县区局、检验机构、各级行政执法机构的责任分工、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界定,明确了考核指标,建立了考核体系,确保“两主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位一体,整体联动。在推行“两主动”工作中,滨州市首先制定出台相关工作规定,对特种设备区域监管机构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检验机构、行政执法机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区域监管机构负责检查监管区域内的企业,督促企业主动登记、主动报检;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下发安全监察指令;检验机构负责及时安排对报检设备的检验工作,为落实企业“两主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对责令改正未改正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纠正企业的违规行为。
在此基础上,滨州市进行了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机构作用,形成了“四位一体”“闭环”式工作监管机制。一是信息实现共享。依托山东金质工程特种设备管理系统,制定全市金质工程特种设备信息化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对各单位的信息数据管理、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工作中实行一套严密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报送传递程序。二是“以执法促工作”。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职执法机构,由市局有关科室专门负责特种设备未登记、未报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区域监管机构、检验机构、安全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机构信息互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创新思路,深入推进。为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滨州市创新工作思路,借势借力,采取多项措施,促进企业主体意识的养成和提高。
利用现场评审,促企业由“被动”到“主动”。以前对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进行的现场评审,评审组只注重按照评审规则对申请单位检查,没有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监管情况相结合,往往出现不遵守规定、在用设备不及时登记检验的情况。针对这种状况,滨州市出台了相应工作规范,发挥联动作用,接到评审通知后市局征询监管单位对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存在问题是否整改等意见,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评审组延期对该单位的评审,促使企业逐步认识到主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利用专项整治,促进企业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工作中要求企业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制定管理制度,确定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企业由被动性接受检查转变为主动性管理,提升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
(作者:山东省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