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粤质监量函〔2008〕302号)的要求,结合珠海市经贸局、珠海市环保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珠经贸字[2008]252号)”的工作布置,为严历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保证“粤国Ⅲ”成品油的推广成效,珠海质监局由计量科牵头组织斗门区质监局、珠海市质计所从2008年7月2日起至7月29日,对珠海市范围内的加油站、加油机修理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珠海市现有成品油加油站112家,其中在用99家,停用13家;加油机修理企业2家。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加油站99家、加油机修理企业2家,检查在用加油机374台。本次检查在现场对232支加油枪的计量准确性进行了抽检。
二、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严格按上述有关通知要求进行,主要对各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加油机管理、是否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或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加油机维修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加油站、加油机修理企业有计量违规违法行为存在,总体情况良好。
(一)计量管理情况
绝大多数加油站建立了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制度,并配备有专职的计量人员负责计量管理工作。中石油、中油BP的全部加油站和部分社会加油站获得了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使加油站对消费者的计量诚信承诺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二)加油机管理情况
全市所有加油站所使用的加油机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各加油站建立了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向我局备案。本次专项检查的99家加油站中的374台在用加油机均具有有效期内检定证书,在用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抽检232支加油枪,合格的加油枪230支,抽检合格率为99.13%;现场检查加油机的主板、流量计、传感器等部位签封完好,未发现对加油机实施计量作弊改造等不法的行为存在。
(三)存在问题
1、部分加油站未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或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度、计量管理人员素质较低,致使在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时处理不当,导致消费者赌气投诉。
2、一些加油站不注重计量诚信的建设,未按珠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取得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如中石化所属加油站无一取得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合格证。
3、部分加油站未按规定配备经检定合格的标准计量罐,也未对所使用中的加油机进行自校,不利于消费者的计量争议处理,也不能实时保证加油机的准确性。由于加油站未对加油机进行自校,在本次抽检的232支加油枪中就发现有两家加油站各1支加油枪存在着超出允差的现象,在现场被责令停止使用。
4、个别加油站未建立加油机的维修技术档案,未按要求对加油机的安装、维修进行严格管理。如中石化景山石油供应站,加油机经维修后,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加油机在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情况下自行使用,违反了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规定。
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加油站珠海质监局提出了书面的整改意见。今后,我们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使用年限较长、故障较多的加油机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加强监管,提高珠海市加油站的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加油站计量管理制度、加油机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以达到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