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深圳市质监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嫌销售未经3C认证手机案。
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投诉,依法对某手机经销商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无线上网查询相关认证证书,发现贴有3C标识“星鹏”、“永盛”、“飞洋”等3款的手机涉嫌假冒3C认证标志,依法对这3款手机进行了扣押。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对另外5款手机没有加贴3C标识涉嫌未经3C认证而销售的手机予以登记保存,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宣传教育,派发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小知识”等宣传资料,以增强当事人守法经营意识。
下一阶段,稽查大队将组织开展销售环节手机强制性认证专项执法检查,以规范净化手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