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灾难面前,党中央、国务院狠抓抗震救灾工作,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奉献爱心,地震让世界感受到了中国人的精神和力量!同时,党中央、国务院狠抓反腐倡廉建设,注重治本,注重制度,注重预防,成效显著,抗震救灾过程中,许多反腐倡廉的做法与成效值得我们去认真总结和思考。
体现了政务公开的特点。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及时发布灾害信息,公布伤亡、失踪人员数量、各界捐献物资等情况,多种媒体同时传播,各种信息相互印证,体现了全面多层次的特点,最大限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主持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好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使用等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
体现了严查反腐的特点。中央纪委监察部颁布《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明确处罚标准和要求。民政部颁布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对汶川地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发放和使用的原则、程序、制度、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设立举报电话。5月底,中央纪委监察部派出两个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专项检查组,分赴四川省,中央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单位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四川公开征集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6月6日,在四川省政府举行的汶川大地震第22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此次抗震救灾中共查处41名党员、干部。国家审计署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及时开展审计,6月12日发布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公告(第1号),曝光了救灾款物审计发现的3起违法违规事件。
抗震救灾中的反腐倡廉建设,集中体现了阳光公开、制度防范、全过程监督管理、过错与责任追究等特点,它注重治本,注重制度,注重预防,是党中央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党中央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成果的集中体现,代表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趋势。
检验检疫部门是国家重要监督管理部门,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大、任务重,在新形势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检验检疫部门要求,借鉴抗震救灾过程中的反腐倡廉经验,抓好检验检疫干部廉政教育,提高职工廉政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对保障队伍的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体系。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检验检疫部门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把检验检疫收费、检验检疫周期、检验检疫程序等内容向全社会和广大企业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积极主动接受外界监督。
建立健全立体型监督制约体系。设立科室兼职廉政监督员,聘请外部特约行风监督员,组织开展廉政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检企共铸诚信”活动,定期不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积极参与地方主题教育活动和行风测评活动。密切联系、积极走访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通报反腐进展情况。
建立全过程反腐体系。坚持月度、季度廉政风险分析例会制度,及时发现和化解执法和廉政风险。坚持廉政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各种电子平台和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和分析业务问题和不足。对基建、采购等重要活动,实行纪检部门的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