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审核,既涉及技术法规标准又涉及合格评定程序,因而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标签审核体系,加强口岸把关,对保护国内市场、维护公众权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目前,进口食品标签审核的工作模式是,由经销商提供进口食品标签样张和翻译件,经口岸局进行标签的格式版面检验和符合性检测,检验合格后实施备案,并在出具的卫生证书中加注“标签经检验合格”。在此过程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标签标注内容与实验室检测结果不符。标签标注的内容与实验室检测结果不一致是审核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例如,人工色素的使用、防腐剂的添加在配料表中没有明确标注,标签营养成分表中各类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纤维素等的指标也常存在检测不符的情况,往往是实际产品的营养素含量低于标签标注的量。
进口食品标签中标注有不符合我国规定的配料或添加剂。不同国家对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配料及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含量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德国产的冰白葡萄酒中总二氧化硫残留量一般为300~400毫克/公斤,符合德国的卫生标准,但超出了我国葡萄酒中总二氧化硫残留量小于250毫克/公斤的要求。
进口食品标签存在夸大功能的现象。例如,盐田检验检疫局曾受理过一批澳大利亚产葡萄籽油的进口报检申请。标签审核时发现,原标签中标明葡萄籽油能够预防心血管病,但经销商无法提供明确的证明资料,也无科学文献显示此项功能已经得以证实。
经销商为使中文标签小巧美观而故意省略部分内容。近年来,许多新原料、新技术不断被国际上食品工业采用,人们对于转基因原料的使用、垃圾食品的能量、食品中可能含有的过敏源等内容也越来越关注。对于这些原标签上有而我国尚无强制性要求的内容,经销商常常会在中文标签样张中省略掉。
我国不同标准对食品标签要求不统一,判定标准不严密,存在界定模糊的现象。例如,我国啤酒国家标准对啤酒的销售包装标签有明确规定:“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中却规定:“玻璃瓶需标注警示语”。对于非玻璃瓶装的啤酒销售包装上是否强制性标注警示语界定模糊。
建立完善的标签审核的建议
建立完善的标签审核标准体系和食品卫生标准体系。目前的食品标准存在内容不全、界定模糊、判定标准不严密等问题,迫切需要对标签审核标准体系和食品卫生标准体系进行梳理、规范、统一。同时,拾遗补阙,研究制订新的标准,以适应进口食品种类日益繁多、成分越来越复杂、更新速度加快的需要,更好地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建立一支业务技术精湛的食品标签审核队伍。要求食品标签审核人员思想上足够重视;掌握食品标签审核的依据和内容;加强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标签审核能力。尤其是要提高针对性开展重点项目送检和检测的能力,提高及时了解、掌握我国和世界贸易主要国家的标签标准的能力。
加大食品标签审核工作的宣传力度。让进口经销商在了解这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自觉规范标注食品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制作中文标签样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