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宣威火腿始创于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至今已近270年的历史。近年来,针对宣威火腿产品质量存在波动的问题,曲靖市质量技监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形成了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严格检验检测为主要手段的质量监管体系,从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产品售后服务关入手,实施全过程监管,大幅度提高了宣威火腿质量水平。
曲靖市质量技监局局长付伟向记者介绍说,近年来,曲靖市质量技监局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宣威火腿百年品牌质量的过程中,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严把原材料的进货关。原材料质量最终决定了火腿的质量,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宣威火腿生产加工环节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火腿生产企业必须严把原料质量,原料必须标明原料产地,具备检验检疫证明。对自行收购鲜腿进行腌制、加工,火腿质量确有保证的,由企业挂牌标识,并经法定质检机构抽检合格后,用于火腿精加工;对原腿来源不清,特别是从农贸市场收购的原腿,不允许作为宣威火腿深加工原料。
二、严把生产过程控制关。首先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淘汰(取缔)工业简单、设备落后、企业生产管理水平低的小作坊式生产企业,确保了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曲靖全市共有22家生产企业全部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次是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巡查、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等监管措施,确保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保持取证时的水平。再次是注重痕迹管理。企业必须建立原腿收购、腌制、晾晒、发酵、加工、检验各个环节的记录台账。最后是加大了技术服务。质量技监部门与企业、科研机构联合课题开发,对火腿在腌制、晾晒、发酵过程中防虫的难题进行研究和技术攻关,杜绝企业使用有毒有害的杀虫剂,提高了产品质量,确保了食品安全。
三、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严格出厂检验。每一批产品必须经过检验,检验有记录,样品有备样,且检验合格方能出厂。强化定期检验,加大委托检验的频次,对产品实施有效监控。按照国家、省质量技监局开展定期检验要求,对生产企业的所有产品进行定期检验,对企业自身不能进行检验的项目(如: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量等)督促企业定期委托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提高企业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企业必须与质检机构开展对比检验,从对比检验中查找不足,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
四、严把产品售后服务关。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台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流出,立即召回。通过实施全过程监管,宣威火腿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2007年,曲靖市质量技监局对全市22家宣威火腿生产企业的66个批次的样品进行了检验,60个批次的产品合格,合格率91%。检验不合格的6个批次产品中,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分和过氧化值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所有样品均未检出农药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