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意思是说,水土养人,但东北那旮旯养不出阿拉上海人。何以养不出?因为此“一方”与彼“一方”之水土(地理地、历史地)有所不同,且水土“养”人之方法(文化上、传统上)亦有差别。从一方水土之所出,大概最容易找到各自的不同吧——哪“一方”没一点土特产呢!全国各地任何地方的人,几无例外地都在被各自“一方”水土以不同风格养育着,而地方土特产作为一种典型风格,既发挥着标志作用,也成为了地方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支持力量。
不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亦须一方人养,否则,水土之所出便会枯竭,而人作为其所出的一部分,也会面临困境。这样的道理很简单,但并非人人都能真正理解。事实上,在对待土特产这件事上,有些地方就已经出现一些问题了,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一些知名地方土特产正在遭受价值掠夺,有陷入“公地悲剧”的危险。
“公地悲剧”是一个经济学中经常会用到的概念,由美国学者哈丁首次提出。他在1968年发表的《公地的悲剧》一文中,设置了这样一个场景:一群牧民一同在一块公共草场放牧,牧场是公有的,而畜群是个人的,每个牧民都想多赚钱,无节制地增加牛羊数量,使草场的质量不断下降,但草场退化的代价由大家负担,于是,“公地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化,直至无法养羊,最终导致所有牧民破产……
由于土特产的地域特点很强,北京的烤鸭、西藏的冬虫夏草、宁夏的枸杞、山东的大花生、新疆的葡萄……许多具有产地特点的土特产对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起到显著的影响,而这些为土特产提供市场价值的地域属性极易成为一块“公地”。近几年我们已经看到,金华火腿、龙口粉丝、太仓肉松等知名地方特产因个别企业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便是典型的“公地悲剧”。不管跟这些土特产的产地沾不沾边,人人都想沾“公地”的光,都抱着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态度,搭车寄生,鱼目混珠。结果是有人上树摘果,却无人浇水施肥。
这些“公地悲剧”的发生,已经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对地方土特产的管理保护力度。对土特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无疑是一项极其有力的措施,这就像为土特产撑起了一把巨大的保护伞。地理标志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一种知识产权。对地方土特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不仅有利于保证土特产的质量和特色,保护土特产品声誉,而且有利于促进其产业化、标准化生产发展,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核心内容就是管理和使用者要保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色和质量,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谋求发展,发展之中不忘保护,不能因为数量而牺牲质量,不能因为短期利益而牺牲长期利益。龙口粉丝、金华火腿等因个别企业粗制滥造、以次充好导致自毁信誉的“公地悲剧”,就是前车之鉴。
迄今为止,质检系统已对全国600多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了4000多个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护产值近5000亿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几年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因此,各地的土特产品只有搭上地理标志保护的“快车”,才能更好地保护民族精品,养好一方人,发展一方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