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日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就方案的相关问题,两部委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目前市场上已经有很多漫游优惠方案,新的上限方案为什么不能参照现行资费方案中较低的漫游费制订?
两部委负责人:现行企业制订的优惠资费方案中,漫游通话费较低水平的,一般都附加以月功能费、最低消费等限制条件,是给漫游通话量较大的少数用户提供的优惠价格,并不适用于所有消费者。上限调整是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最高价格,惠及面大于企业推出的各种漫游资费优惠方案。
很多消费者反映,移动电话资费还应进一步降低。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此有什么看法?
两部委负责人:近几年,随着电信业务的发展,我国移动电话资费有了大幅度下降。电信资费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电信技术发展很快,电信企业需要保持合理的盈利,以跟上电信技术发展的步伐,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移动电话通话费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今后,要进一步推进电信体制改革,解决现行电信企业之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