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的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八个专项整治全面完成预期目标。24日,在省政府向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汇报会上,黑龙江省取得的成果受到由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筱平带队的检查组一行的肯定。副省长刘海生参加了汇报会。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黑龙江省细分为高毒农药、畜产品和兽药、水产品、认证产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五个专项整治。目前,全省13个大中城市的19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已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据三次监测结果显示,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检出率为零,黑龙江省无高毒农药生产企业。
通过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全省4106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到100%,并加贴QS标志,全省404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全部建立并实施了原、辅料使用台账制度和供销台账制度,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累计取缔小作坊570家,彻底解决了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等16类食品无证生产加工问题。
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7个,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7.1万公斤,销毁3.4万公斤。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品等重点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共取缔无照经营3985户,吊销营业执照144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动态完成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了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在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餐饮单位15.9万户(次),查处违法案件4832起,罚没款209万元,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1779家,吊销卫生许可证11家,重点整治了746个区域。
通过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1282个品种药品、医疗器械现场核查,对6378个药品批准文号和304件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了清查。加强了药品流通环节检查,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365家,取缔挂靠经营主体20家,处罚超方式经营主体25家,处罚超范围经营主体133家,收回GSP证书12件,吊销经营许可证25家,取缔无证经营主体97家。
通过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全省县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达到95.9%,全省县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出厂肉品检验率达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在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检查生产企业1462家(次),抽查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1028批次,合格951批次,合格率92.5%,比上半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10类重点产品418家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共清理各类涉及出口企业706家,取消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2家,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并实现了对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的退货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