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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馒头国家标准杀伤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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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馒头是据说已经有着3000多年历史的中国传统面制主食,但是因为各地风俗和饮食习惯的差异,不管是叫法、做法、形状都不尽相同。因此,“国家颁布新标准 规定馒头应是圆形或椭圆形”,显然是有其现实针对性的。不料,这种标准化的努力,所听取的却是一片嘲讽声。

  其实有关馒头国标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闻,去年底就已见诸报道,但是当时并未引起多大的反响。对比如今的沸反盈天,问题显而易见出现在有关这个标准的更详细内容被披露了出来。所以大家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在感观方面要求馒头形态完整和美观,应该是圆形或椭圆形,没有褶皱、斑点,气味有小麦香”。

  这个过于刻板甚至僵化的标准,无疑是在挑战甚至颠覆普通民众的一般性认知。王石曾经说过,先规范是一种核心竞争力。但是这个馒头国标,让民众感觉到的却不是什么规范性和创造力,而是规范得那么有娱乐性和杀伤力。

  幸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火速进行了澄清:“网上所谓‘新标准规定了馒头的形状’的说法不实”。并且进一步指出“新标准里并没有相关要求”。但是前述报道之所以归结出“馒头只能是圆的”的说法,以报道显示,正是因为记者采信了牵头起草馒头国标的河南某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表态。假如“馒头只能是圆的”是假的,那么民众被搞得晕头转向,是因为记者自身在撰写报道时出了问题,还是这个负责人在接受采访之时误导了记者?或者背后还有其它含糊暧昧的因素?作为旁观者的民众莫衷一是。

  其实,即使没有这条后续的澄清报道,只要细读报道、厘清下面几个要素,也会明白这种针对“馒头只能是圆的”的反感、调侃的情绪,有点无的放矢。“馒头只能是圆的”的结论,原本就需要满足颇多限定条件。

  其一,据报道所述,该国家标准名为《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也就是说只“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生产的商品馒头,但像荞麦等杂粮类馒头就不在标准内”。笔者不是很清楚所谓的“商品馒头”其明确定义是什么,但从报道中可以获得一定的信息,大概是指由正规企业进行量化的流水线生产的品牌馒头,包括进入商场超市销售的速冻馒头。而并非一般市民百姓喜欢购买的手工作坊、面点铺制作的现蒸馒头。

  其二,在国家标准委表示“关于小麦粉馒头的国家标准并不要求强制执行”之前,此前的另外一篇报道已经指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李凯军告诉记者,“国标是推荐性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选择什么样的馒头,市民有自己的权利”。换句话说,这个馒头国标,对于现蒸馒头,其实是没有什么适用性和约束力的。

  当然,我们可以说是先有新闻的误导才有受众的误读。但是民众的情绪作为一种传播效应,显然应该从心理分析、技术考量的更宽广角度进行解读。就算“馒头只能是圆的”不实,民众就会对这个国标欣然认同吗?

  据笔者翻查,牵头起草馒头国标的那个企业按照国标所生产的馒头,是郑州市场上最贵的馒头:“一袋2.5元,4个,每个约重116克,平均一个6毛多钱”。据此,受众很容易导引出一个结论,所谓的国标是要压缩那些主要供平民百姓消费的现蒸馒头的生存空间,甚至将这些手工制作价格较为低廉,卫生和质量安全却未必就没有保障的馒头“赶尽杀绝”。因此在“社科院预测2008年物价水平不会低,CPI至少涨4%”的映衬之下,“馒头只能是圆的”引发一片哗然的背后,无疑凸显了更深刻的民生窘况。

  这是从消费者心理的角度来说,而在行业内部的市场竞争上,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为何馒头国标是由一家企业而非行业协会牵头制订?假如“商品馒头”的制作,必须以该企业所研发的含有十几项发明专利的馒头自动化生产线为蓝本,对于其它馒头生产企业来说,是否意味着生产成本的上升和利益的受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衮衮诸公,除了作相关澄清外,如何保证由一家企业主导的标准化,不会滑向行业的垄断化,从而导致民众生活成本的提升?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金融网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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