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是产品的“身份证”,它具有区别于其他产品,作出质量承诺,说明产品的出处、特征、安全使用警示等5大功能。是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体现产品特征﹑反映产品特殊性能和使用方法的标签,更是产品投放市场的“准入证”。
产品标识对消费者购买及使用产品起指导作用,其内容应与产品实际相一致。生产者对产品标识内容必须履行诚信的责任和公开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但是,笔者在日常检验监管中发现,一些出口生产企业虽对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充分关注,但对产品标识内容,特别是贴牌产品标识内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其与产品质量无关,这就为出口产品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
最近,漯河检验检疫局在鞋类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一款出口非欧盟国家鞋标识有“符合EC指令”的英文字样(欧盟EC指令对鞋类产品有偶氮染料、五氯苯酚、镉、六价铬等项目的相关要求)。经与企业沟通了解到,因其对标识内容关注不够,并未按EC指令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有效监控,也未对成品进行针对性验证,此标识内容与实物的一致性实际上得不到保证。在检验检疫部门的指导下,企业与外商进行了磋商,对标识内容进行了妥善处理,从而将该批出口鞋的质量安全隐患消除于厂门之内。
产品标识中的简短承诺,需通过一系列的实际工作予以兑现,不然,就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产品标识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内容应予充分关注;对标识内容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标识内容与产品本身的一致性,以免作出不符合产品实际的承诺,从而招致欺诈消费者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