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是国家对实行进口质量许可制度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民用商品,在通关入境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其是否取得必需的证明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几年,随着我国CCC认证的推进,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而目录外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批次更是逐年增多。据统计,江苏常熟地区今年1~10月,受理目录外民用商品入境验证报检达745批,占整个入境验证报检批的90%。由于目录外民用商品入境验证涉及范围广、种类多,验证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际验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值得同行关注。
错用HS编码变更商品验证属性
有些进口商或代理商利用HS编码归类,错用HS编码报检,随意改变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属性。如稳压电源:在检验检疫目录中,HS编码分别有8504401300和8504401990,其中HS编码8504401300的检验检疫类别设定为“L”,入境时需要办理相关的证明;而使用HS编码8504401990,在报检时只需提供《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目录外产品情况声明》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即可。于是,有人把HS编码8504401300换成8504401990进行报检。而这种情况,只有在货物通关入境后进行到货检验时才能发现,倘若检验检疫部门不实行现场验证就会被其蒙蔽。
伪造技术参数改变验证方式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规定,HS编码8536500000的开关,仅限于“36伏以上的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及“36伏﹤电压≦1000伏的其他开关”,入境前需办理相关证书;而不在这个范围内的,则按目录外验证商品报检。一些进口商或代理商由于缺乏对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知识,没有提前办理相关证书,待货物到达后才发现报检资料不全,为图省事,便随意更改技术参数,把需要凭证报检的入境民用商品变为目录外商品报检。
目录外验证商品不申报逃避入境验证
由于一部分目录外验证商品在入境通关时海关不需要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就可直接放行。如HS编码8501310000的电机,在检验检疫目录内检验检疫类别没有设定为“L”,海关直接放行。但其HS编码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内,按验证要求必须提供“目录外声明”及相对应技术资料报检,检验检疫部门要对其进行文件验证,验证其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有效。一些进口商或代理商为了逃避入境验证,故意不报或作为一般性货物报检。
加强验证工作的对策
综上所述,在对目录外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中,由于可变性较大,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检验检疫人员必须时刻予以关注。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验证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做到两个“提高”。作为检验检疫部门具体负责验证工作的检验人员,要加强对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的适用范围,提高业务能力;要加强对进口商或代理商培训,提高对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报检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加大对入境报检资料审核力度,做到3个“一致”,即所报品名同入境报检资料所提供的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效单证上的品名相一致,所报品名的HS编码是与实际货物所对应的HS编码一致,所提供的目录外验证商品的技术资料与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适用范围一致;若发现有不符之处,应不受理报检。
三是加大对目录外验证商品的抽查力度,做到4个“必查”,即对首次报检的企业,必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对首次报检的目录外商品,必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对审核报检资料中发现HS编码有疑问的,必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查验;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详,且不能确定其适用范围的,必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查验。
四是加大对目录外验证商品及使用企业的长效管理,做到5个“到位”,即为确保验证工作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有效性,要做到宣传到位、认识到位、审核到位、监管到位、执法到位。对发现违法违规的企业或进口商、代理商,予以严肃查处,把好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