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政府提出将建立工业项目评价考核制度:在经依法批准的工业项目(含新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后,政府部门组织对其产业先进性、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作出评价,对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合同及招商引资协议相关约定等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评不合格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据悉,工业项目评价考核一般在该项目投产或试生产一年后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土地产出效率、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和开竣工时间等。
杭州市政府表示,经评价考核后,较优秀的企业在申请新项目、扩大投资生产用地规模、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上将享有优先权;而评价考核不合格的,则会被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和协议规定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在整改达到要求前,该项目不得申请新项目或扩大用地规模,并限制或取消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以全面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